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派出所的所长叫什么名字

丹江口市三官殿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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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丹江口市三官殿人民法庭地址设在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十堰,湖北 十堰 三官殿办事处,联系人是陈永功,单位注册资本未提供您可能喜欢基本资料主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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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址 湖北 十堰 三官殿办事处
联系人陈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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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  控告人(亦为受害人):
潘长忠,男, 70岁,以收破烂为生,家住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余家营小区2排30号。  被控告人:
丹江口市均州路派出所所长 陈刚  案由:
  陈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执法犯法,对我这个老弱群体采用变相肉刑的非法手段,折磨我的身体,以逼我“招供”即搞“刑讯逼供”,蛮横制造冤案。
  事实经过:  我叫潘长忠,男,现年70岁,以收破烂为生。我老实守法,从来没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可是有一天,祸从天降,派出所所长陈刚突然把我抓进派出所,采用变相肉刑摧残我的身体,硬逼我承认根本没做过的罪名,使我的身体和精神上都遭受了剧烈痛苦。  那是日,早上约八点多,我正在均州路新华书店附近的路边忙着收废纸,陈刚派均州路派出所的一帮人突然来到我面前,不由分说没收了我的板车,呵斥我不准我再继续收废纸,强行把我抓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他们说“有人”举报我砸了“别人”家安的摄像头,所以抓我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后来我到公安局纪委控告陈刚时,他才说出是电信局家属楼退休干部王朝山家安的摄像头被砸了,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行得端走得正,要调查我配合。  可是他们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传唤程序,直接用暴力拘传:他们一帮人在大街上强行抓我,当众侮辱我的人格。他们拘传我时,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我当时脑袋里一片茫然,我从来没干过违法的事,怎么凭空就能诬告我?!  到了派出所,陈刚不是让我随意的坐下接受讯问,而是指挥他手下的警员把我全身拘禁在审讯椅中,把我的双腿各紧紧拷在一个小铁箍子里,强行要求我双臂伸直、双手抬起90度放在胸前一个铁台子上不准挪动,上身用铁圈紧紧箍住不能活动,强迫我把头一直高高抬起、一分钟都不准低下一点点。强制要求我全身始终都必须保持这一个姿势,不准动,从早上八点多开始,连续审讯到下午6点零4分,长达十个小时,一刻也不准休息,这一招比蹲马步可厉害多了,既侮辱我的人格,又故意折磨我的身体,我一个70岁的老人怎么受得了这样的磨难,整得我脖子、腰、腿、浑身上下到处都疼的厉害,直到现在过去2个多月了还是腰、腿、脖子疼的难受。我一辈子勤劳干活身体本来好好的,没有什么病。自从这次陈刚用变相肉刑,可把我的身体整惨了。  整个讯问过程中,陈刚亲自出马,他一再命令我:“头给我抬高点,不准抬低了,不准低头!”他一边强制我在十个小时中全身始终都必须保持那一个姿势不准动,一边反复逼迫我承认砸了摄像头 ,他说:“有人举报你,那就是你砸的,你还不承认!”我非常冤枉,我说:“我连你说的人姓啥名谁都不知道,我砸了谁的摄像头?平白无故的你叫我承认什么?谁举报的我,你把他喊来,我们当面对质!”  陈刚根本不喊人来对质,他只想方设法逼着我承认没做的事。我就是不承认,我说:“我没搞那事,我啥事都没搞!”他就隔一会儿出去想想又进来接着逼我,他反复对我说:“摄像头里拍的看不清是谁,但有人举报说是你,那就是你干的!”“你再想想,好好想想你干的事。”  我说:“我没做,你叫我承认啥?我冤屈得很的很!”  他就训斥我:“你不准犟!没有你说话的份!”不准我申辩。   他问了我几十遍,非要我承认。  他想屈打成招,逼迫我承认根本没有的罪名!可惜他打错了算盘,我这个70岁老爷子虽然一把年纪了,只是个捡破烂的,又没文化,偏偏就有一身正直的硬气!  当天下午,陈刚又派人押着我到我家非法搜查,想找到所谓的“作案工具”擀面杖,结果他们一无所获。  我根本就没做过砸摄像头的事,陈刚作为一个司法人员、还是派出所的所长,居然在没根没据的情况下,仅凭别人的空口举报,别人指哪儿他就打哪儿,就给我上变相肉刑折磨我、摧残我的身体,硬逼着我承认,我非常冤屈,我含着泪对陈刚大人说:“我潘长忠年轻时是个要强的人,生产队队长当过好些年,从来不做违法的事!我没有做过的事就是抓我坐大牢、拿枪打我脑袋我也不会承认!”  最后,陈刚看到怎么折磨我都不承认,他无计可施了,就逼迫我在很多文件上按了指印(我没文化,不知道是什么文件),才把我放了。  放我走时,他还威胁我说:“你要敢告小心挨打!”  我是一个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公民,陈刚没凭没据,捕风捉影的就对我搞刑讯逼供,像对待犯罪分子一样进行肉体折磨,企图屈打成招,这是我万万不能接受的!  事后,我多次到丹江口公安局纪委控告所长陈刚,陈刚才说出被砸摄像头的人是电信局家属楼上的退休干部王朝山,举报人也姓王,但举报人的全名他还是不透露。我根本不认识他说的这两个人,我又要求陈刚喊举报人来当面对质,他仍然推脱。  公安局纪委的人承认我是完全被冤枉了,但只轻描淡写的说代表陈刚向我道歉。对所长陈刚执法犯法、制造冤案的责任和我被陈刚刑讯逼供遭受到的剧烈肉体疼痛和精神伤害,公安局纪委不闻不问。  以上所述,全部属实。  我一个弱势群众,投诉无门,只好上网来喊冤。  陈刚对我一个无辜的合法公民这么蛮横、凶残,把我当蚂蚁踩,简直无法无天了!他这种欺凌弱势群体的害民行为跟旧社会横行乡里任意欺压百姓的衙门狗腿子有啥区别?!
  为了陈刚威胁我“你要敢告小心挨打”那句话,为了像我这样的无辜百姓的基本人身权利得到保障,为了杜绝司法人员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为了以信息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为了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了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为了揭开均州路派出所的黑幕,为了揭露陈刚这个警察中的败类的真面目……  我不应该沉默,我不能沉默!  特此控诉,恳请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此案,主持公道。
楼主发言:18次 发图:0张
  感谢网民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我局高度重视,目前纪委、督查部门正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续调查和处理情况我局将及时予以公布。
  丹江口网警为什么把我在本地水都论坛发的这个热帖给沉底了?!为甚么怕老百姓知道真相?群众据实投诉也不让! 黑的很呀  如果我不到天涯论坛来发帖,丹江口警方之声会出来答复这一句客套话吗?
  请看看我在当地水都论坛发的这个热帖是怎么被官官相护的当地网警沉底的:那个热帖的地址是/LsoBQ9
  我在当地发的那个热帖的标题是&&酷警滥施酷刑——70岁老人含泪控诉均州路派出所所长陈刚对弱势群体刑讯逼供 》  百度中输入这个帖子标题可以搜索出来
  警察有这么大的淫威?在网上都能堵住广大人民的嘴不让他们发  表意见?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一个以收破烂为生的孤弱老者,敢实名举报,绝非为了造谣生事  ,他也没有这个胆量,更不必这样做。而公安局纪委人也承认楼  主“是完全被冤枉了”,那么作为执法的机关公安局必须就此事  进行公开的回复,客观公正的公布事实真象,对违法者必须追究  。支持正义,仇恨邪恶!
  丹江口网警为什么把我在本地水都论坛发的这个热帖给沉底了?!为甚么怕老百姓知道真相?
  70岁了还会打字呀
  投诉别的行业可以,投诉警察就要被网警击毙,司法部门一手遮天呀?
  附相关法规:  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刑讯逼供”的罪名的认定标准。  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这部司法解释,自日起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  -------------------------------------------------------  关于“变相肉刑”  http://www./showNews.asp?id=23023  /c//.html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的司法解释中,肉刑是指司  法工作人员为了逼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殴打、捆绑、电击、使用戒具刑  具等方法伤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肉体的方法。  变相肉刑则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非暴力手段进行折磨,使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肉体、精神遭受痛苦的方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包括冻、饿、烤、  晒、淋雨、烟熏、罚站、罚跪、罚跑、长时间坐铁板凳、浇凉水、不让睡觉(实施车轮  战、疲劳战,用强光照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讯逼供主要表现为变相肉刑,因为变相肉刑不易留下证据,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带来的痛苦不亚于肉刑,而且,实施变相肉刑的司法人员不容易  受到追究。很多轰动全国的冤案中都存在肉刑和变相肉刑等多重非法讯问方法  。由此可以看出,利用肉刑和变相肉刑逼取供述,是冤假错案发生的重要原因。  如何界定刑讯逼供?还有哪些情况容易发生肉刑及变相肉刑?肉刑及变相肉刑多发生在刑事诉讼的哪些环节及场合?    以肉刑和变相肉刑逼取口供,都属于刑讯逼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65条更为直接的规定,刑讯逼供是指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使犯罪嫌疑人在肉体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以逼取供述的行为。  肉刑和变相肉刑常发生在侦查阶段,尤其是嫌疑人被传唤、拘传以及拘留后。
  中国将大力整顿政法系统 反腐力度会更大  来源:环球网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领衔三常委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告诫执法者,“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成为外媒报道重点。  他强调“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习近平表示,政法工作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中国领导人的这番宣示,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  “德国之声”9日称,习近平表达了对政法系统腐败的不满,发出强力威慑声,要求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和干警“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发生在政法领域的腐败案“触目惊心”。这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了一个信号,执政党要加强政法工作,下大力气清除“害群之马”。
  你不认识人家,人家平白无故举报你?  既然别人不认识你,别人为什么不指认其他人?就指认你?  让你坐在办案室的椅子就是刑讯逼供?你说刑讯逼供就逼供?  如果受害人举报了嫌疑人,警察都不管,对受害人公平吗?  别动不动七十岁,正如别人说现在不是老人在变坏,而是坏人在变老!  
  坚决清除危害社会的害群之马!  
  现在的社会老百姓都是这些人的垫脚石,替罪羊,可怜可  怜!领导呢,管事的呢,习书记你住的太远了
  @武汉公安 13楼
21:21:15  你不认识人家,人家平白无故举报你?  既然别人不认识你,别人为什么不指认其他人?就指认你?  让你坐在办案室的椅子就是刑讯逼供?你说刑讯逼供就逼供?  如果受害人举报了嫌疑人,警察都不管,对受害人公平吗?  别动不动七十岁,正如别人说现在不是老人在变坏,而是坏人在变老!  -----------------------------  你这个网名叫“公安'的有没有一点法律常识?空口无凭乱诬陷别人的举报难道没有吗?你居然还敢冒充“武汉公安”,湖北省公安的脸面都被你玷污了,你真无耻!  你说的话里面没有一句是按证据办事,你仅凭别人一句话就乱抓人,你这警察是啥素质!丹江公安局纪委都承认了我是完全被冤枉的,你还来狡辩!你根本不做调查核实,别人指哪你就打哪,难道你长的狗脑袋吗?你该不是被举报人买通了吧!  明人不做暗事,既然你说举报人认识我,那你警察陈刚为啥不敢喊举报人来对质?不仅不敢喊举报人来对质,你警察连举报人的姓名都包庇不说,这里面有什么黑幕?  事实仅仅是你说的让我坐在椅子上这么简单吗?你别想掩盖事实!抓老人在椅子上搞变相肉刑,这才是事实,刑讯逼供的标准是有法律依据的,我是据事实和法律条文说话,倒是你,掩盖事实、信口雌黄,你说不是刑讯逼供就不是?  我说七十岁也是事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你所长陈刚不就是看我是70岁老人捡破烂的才这么蛮横、凶残吗?!你明摆着欺负老弱,如果换个别人,你恐怕就要装龟儿子了吧。你判断老人是不是坏人的依据是什么?就是举报人的空口举报和“别人说现在不是老人在变坏,而是坏人在变老!”,你的依据全部都是别人说的话,空口无凭,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就搞残酷的刑讯逼供,你这警察有没有一点法律素质!幸亏你没当公安局长、部长,要不然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会被冤枉害死在你手里!
  @假假名字2 9楼
20:22:28  70岁了还会打字呀  -----------------------------  谢谢你的顶帖!  如果控告人没能力亲自起草打字 难道就投诉无门、没有资格没有权利发帖吗? 控告人潘长忠是弱势群体,收破烂没文化还不会上网打字,但他有法律赋予他的申述权利、可以委托别人全权代表他处理发帖、控诉等相关之事。  这贴就是全权代表他写的,所述全部属实!本帖是实名控诉,如有一丝一毫捏造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你警察所长陈刚为啥不敢喊举报人来对质?不仅不敢喊举报人来对质,你警察连举报人的姓名都包庇不说;不仅不喊举报人当面对质,你连砸的谁家的摄像头都不说,这真是荒唐了!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黑幕?就如同你说我杀了人,你总该说说杀的谁吧!
  审讯上刑自古有之,对刁民就得打  
  这是70岁没文化的收垃圾老人写的帖子吗?你不是说让你按手印都不认识字的吗?怎么网上发帖就这么流利犀利  
  @春暖花开qaz123 20楼
12:35:38  这是70岁没文化的收垃圾老人写的帖子吗?你不是说让你按手印都不认识字的吗?怎么网上发帖就这么流利犀利  -----------------------------  上面已经回复过9楼类似的问题了,请看完前面的跟帖再质疑。  这个主题帖里面忘记加“代发帖”三个字了。  如果控告人没能力亲自起草打字 难道就投诉无门、没有资格没有权利发帖吗? 控告人潘长忠是弱势群体,没文化还不会上网打字,但他有法律赋予他的申述权利、可以委托别人全权代表他处理发帖、控诉等相关之事。  这帖子就是全权代表他写的,所述全部属实!本帖是实名控诉,如有一丝一毫捏造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等你长大了娶你 19楼
12:23:08  审讯上刑自古有之,对刁民就得打  -----------------------------  您这么残暴,我等百姓好怕怕呦。滥施刑罚的警察败类陈刚就是您这种思想吧。  您是大老爷,我等百姓,在您眼里都是刁民,您没凭没据的就给我等定罪了,您这么蛮横呀,谁给你的权力?  您这套酷吏逻辑如果在古代应该很吃香,您就可以升为专制的皇帝眼前的红人,成为“名垂青史”的酷吏了。
  @武汉公安 13楼:  “如果受害人举报了嫌疑人,警察都不管,对受害人公平吗?”  -----你这句话倒是很会为举报人考虑,那你有没有想过:你警察不调查清楚就乱施刑罚搞逼供,冤枉好人,你警察这样做对被举报人公平吗?你怎么不为被举报人考虑一下呢?  你这句话怎么完全倾向于举报人,完全一边倒呢?你这么严重的倾向性让人不能不怀疑:你陈刚跟被砸摄像头的人关系不一般呀,你被这个人买通了吧?  在你无凭无据的情况下,嫌疑人他是合法公民,根本不是罪犯,你却把他当成罪犯,举报人指哪儿你打哪儿,你成了举报人的狗腿子,这说明了什么呢?
  冷漠往往是罪恶的帮凶,此时或许“事不关己”,但总有一天会无法“高高挂起”。毕竟,大家生活在一片蓝天下,谁都无法置身事外。社会风气好,公利得到维护,每个人都是受益者;社会风气不好,公利无法保障,每个人就更容易成为受害者。  因此,很多时候我们都要记住,路见不平一声吼,既是为别人,也是为自己。  为别人,也为自己——恳请正义的人们查看、转发我在水都论坛被沉底的和天涯论坛的控诉帖子《酷警滥施酷刑——70岁老人含泪控诉均州路派出所所长陈刚对弱势群体刑讯逼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请注意刑拘的条件2  
  如果这个贴子在当地没被沉底,如果丹江口警方之声在当地论坛能第一时间这样回复,楼主估计不会上天涯发贴了。希望早日看到结果
  你写再多但是没人看也是个问题,你可以试加一下这个扣号,    (十位)
  土匪、强盗要打击报复我了!!  晚上6点多,有几个人很大声的敲我门,敲了七八遍,我没有作声!!   今天晚上7点左右,又有人敲我门,敲了三遍,比昨天敲的声音小了!!  我没有作声!!  他在门口给别人打电话,说,他在里面,我就在这等着!!   看看,丹江的天有多黑,有人想要我命了!!   晚上8点多一点,给110打电话,说有人打击报复、骚扰我,是个女士接的,她说知道了!!
  丹江口市普查员是土匪、丹江口市警察是强盗    谁群多、请帮忙转发下、并把网站打开  民众不应沉默、也许别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让依法治国活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请帮忙转发下、好人一定有好报  不转的话、一定会有此遭遇  请发给2个好友2个群  请各位为依法治国做点贡献吧!!
  水都论坛搞法西斯统治
    连拥护毛主席者的呐喊都被锁定、删帖、禁言,可见水都论坛是个什么样的坛子了,水都论坛是市委宣传部的喉舌,一个疯狂、专制的机器罢了!!
    秦楚论坛跟水都论坛一丘之貉,一样搞非法删帖活动!!
  警察靠的住,母猪能上树、、、、、、、、
  丹江的天真是太黑了!!
  外貌协会的人是对爱宁缺毋滥,不像非外貌协会的没品位是人就可以。说帅哥美女花心的都是丑男,羡慕嫉妒恨。丑男都很猥琐,男人越丑越花心猥琐变态。网上一直疯传一句话,老公不能找丑男,心理专家近期也表示,丑男长期被女人拒绝性压抑会对女人有报复心理导致花心猥琐变态。丑男很会死缠烂打装憨厚细心体贴骗女人,还有笨女人觉得丑男有安全感,这也是笨女人总被骗的原因。望广大网友互转。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Communist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Communist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民众不应沉默!!  关注他人命运,就是关注自己的未来。不要看笑话,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痛,不要大妈似的讽刺,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今天他的命运,有朝一日就是你我的命运。
  他们有什么权利把我押着像狗一样向前走??
  那天晚上我要喊土匪、强盗,他们敢把我的胳膊拧断,他们敢把我打死。然而,我什么罪都没有。那天晚上,感觉就跟世界末日一样,天都要塌了。
  致丹江口公安局纪委、检察院举报中心!!
  致丹江口公安局纪委、检察院举报中心!!
  致丹江口公安局纪委、检察院举报中心!!
  快一年了  
  顶  
  顶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Communist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Communist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民众不应沉默!!  关注他人命运,就是关注自己的未来。不要看笑话,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痛,不要大妈似的讽刺,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今天他的命运,有朝一日就是你我的命运。
  打倒土匪、流氓,毛主席万岁!!
  他们有什么权利把我押着像狗一样向前走??
  那天晚上我要喊土匪、强盗,他们敢把我的胳膊拧断,他们敢把我打死。然而,我什么罪都没有。那天晚上,感觉就跟世界末日一样,天都要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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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最牵挂的最爱的人总会输给对自己最好的人,这些话是骗人的。自己爱的人有可能不爱自己,顶多算是让爱自己的人捡了便宜。要找自己爱的人,自己爱一个往往是很专一的,而爱自己的人更容易爱上别人。不要找最好的要找最合适的,但最好的就是最合适的。
  @丹江口警方之声
15:58:19  感谢网民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我局高度重视,目前纪委、督查部门正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续调查和处理情况我局将及时予以公布。  -----------------------------  丹江口警务之声又在这里复衍塞责来了,为什么事隔两年不处理?  派出所的铁椅子,是对人民敌人、犯罪分子专政的工具,公民在没有确实证据证明犯罪的情况下,是不能用铁椅子,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来进行刑讯逼供的。陈刚这种做法就是执法人员执法犯法,是对宪法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践踏。应当受到法纪的严肃追责。
  这个盛玉涛来丹后,简直是个不作为的公众不安全局长。
  穿着警服,坐着警车,凭着警官证在街上乱抓人,我真怀疑他们是公报私仇,还是无法无天的警盲在执法。
  @假假名字2
20:22:28  70岁了还会打字呀  -----------------------------  有手写板呀,不过网议主要是看事实,岁数大小与案件关糸不大。
  @汉江人-17 20:18:34  这个盛玉涛来丹后,简直是个不作为的公众不安全局长。  -----------------------------  听说这个局长来丹是镀金的,他维持现状,不留后遗症,到期后好另有高就。
  举报人张艳忠检举大坝派出所赵作银利用职务之便,对外地司机敲诈勒索几千元,真象黑市上黑老大,这事致今也没处理。
  @danjk
17:30:12    秦楚论坛跟水都论坛一丘之貉,一样搞非法删帖活动!!  -----------------------------  顶
  @围观2014 听说城区四个派出所合并到一个均州派出所工作,陈刚可能调局机关做一般差事,也算给你出了口恶气。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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