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委党校办公,室有个刘远青吗?

2016广西桂林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01人公告
20:13:19 来源:桂林人才网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市共81个职位计划招聘10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职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进入面试。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含公共面试、专业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6年度桂林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考人员报名时的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日8:00&9月30日15:0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上传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9月30日15:00以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日8:00&9月30日18:00
打印报名登记表:日10:00&10月12日16:00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日、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地址: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桃源大厦后面)
面试资格复审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缴交面试费5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日8:00&10月21日16:00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日至10月21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领取缴费发票(不领取也可参加面试),过期不予办理。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已缴面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已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聘计划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由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于10月24日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公共面试、专业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公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专业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公告。
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在聘用考察时参考。
(五)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记
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9月29日-30日15:00)报名的报考人员,一是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二是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请查阅《桂林市2016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资格审查单位电话。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
桂林人才网
桂林市人事考试网.cn/GUILIN/index.htm
原标题:桂林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大型直播公益讲座听课方法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造价总站文件[][][][][][][][]
当前位置 &&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因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 组&&长:粟增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 副组长:赵仲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 康纪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 &秦金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 成&&员:王建民&&市人事局副局长 &&&&&&&&&&&& &&陈强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 &&江冰欣&&市财政局副局长 &&&&&&&&&&&& &&周进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 &&黄启宏&&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 &&唐新民&&市科技局副局长 &&&&&&&&&&&& &&邱&&云&&市农业局副局长 &&&&&&&&&&&& &&谢文富&&市文化局副局长 &&&&&&&&&&& &&&李钟江&&市卫生局党组成员 &&&&&&&&&&& &&&魏&&雷&&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九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印发《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工作职责和人员安排》的通知
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市扶领发〔2015〕3号
关于印发《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专责小组工作职责和人员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工作职责和人员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2月9日
抄送: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专责小组工作职责和人员安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工作职责及人员安排的通知》(桂扶领发〔201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了综合协调、资金政策、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移民搬迁、公共服务、组织保障等7个专责小组,现将上述7个小组的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专责小组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小组
组 长:王少荣 市扶贫办主任
副组 长:霍新奎 市扶贫办副主任(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黄立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南海 市绩效办副主任
林福元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成 员:张 松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曾向东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张力丹 团市委副书记
王淑兰 市妇联副主席
李山宏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曲庭万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肖勇辉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梁白冰 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副队长
蒋彰荣 市委办公室综合一科科长
蒋易君 市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科科长
驻组人员:邓岩松 市扶贫办督查考核科科长(驻组负责人)
高云寿 市扶贫办综合科副科长(联络员)
唐彰徽 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农业科科长
蒋小凤 市绩效办县区科干部
卢合义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干部
蒋 鹏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干部
周 游 团市委干部
梁桂安 市统计局投资科主任科员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市扶贫办
职 责:负责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电文处理、上传下达,拟定计划和方案,搞好总结和汇报;筹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做好宣传工作,督促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的落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政策专责小组
组 长:钟麟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 长:卫 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阳耀民 市金融办副主任
张志坚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
成 员:姚爱良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
李 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荣 市地税局副局长
苏 轰 市国税局副局长
莫千葵 桂林银监分局副局长
李玉英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副调研员
易先军 农业发展银行桂林分行副行长
范军民 桂林银行副行长
驻组人员: 唐章信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驻组负责人)
宾海运 市财政局农业科干部(联络员)
庞志全 市扶贫办项目科主任科员
伍志贤 市地税局法规科干部
黎文嘉 市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刘 娟 市金融办干部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市财政局
职 责:负责提出支持实施精准扶贫资金筹措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筹措落实市本级应承担的资金;负责拟定整合市各部门支持精准扶贫相关财政资金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利用国家、自治区有关支持扶贫开发财税政策,拟定撬动金融资本、吸收社会资金投入精准扶贫的财税政策措施并按程序报批;完成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组 长:王少荣 市扶贫办主任
副组 长:林章廷 市扶贫办副主任(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李 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江帆 市住建委副主任
倪大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东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白进东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
成 员:潘天秀 市民宗委副主任
倪伟华 市体育局副局长
石志勇 市水库移民局副局长
李庆锋 市供电局副局长
驻组人员:王小泉 市扶贫办项目科科长(驻组负责人)
吕红星 市扶贫办副主任科员(联络员)
唐际林 市住建委村镇科干部
杨 洋 市水利局科员
王治云 市发改委农经科科长
卢雅吉 市民宗委民族二科主任科员
颜君安 市供电局工程师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市扶贫办
职 责:确保到2020年,499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村道道20户以上自然屯(村民小组)通道路,有条件的屯(村民小组)逐步通硬化路;修建扶贫产业开发必须配套的屯级道路;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有水喝并逐步达到安全饮用水;建设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开发必须配套的“五小水利”工程;确保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有电用,有稳固且人均居住面积13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有文化体育设施,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完成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产业开发专项小组
组 长:蔡立圭 市农业局局长
副组 长:刘助生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尹建国 市工信委副主任
蒋若海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 娅 市旅游委副主任
蒋福信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
张志坚 市扶贫办党组成
成 员:莫绍芬 市科协副主席
杨家福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周月桂 市粮食局副局长
何宗良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
文美华 市农机局副局长
章建保 市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
刘福洲 市气象局纪检组长
驻组人员:刘目黎 市农业局种植业科科长(驻组负责人)
王国章 市农业局种植业科科干部联络员
庞志全 市扶贫办项目科主任科员
唐勇刚 市林业局工程师
赵 炜 市工信委干部
侯德恩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市农业局
职 责:负责发展贫困地区特色种养业和林下经济;搞好扶贫农业科技服务、农机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发扎贫困地区工业,抓好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贫困地区特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移民搬迁专责小组
组 长:邓康康 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 长:李 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卫 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宝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维祥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志坚 市扶贫办党组成
成 员:李南海 市绩效办副主任
尹建国 市工信委党组成员
刘先锋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潘天秀 市民委副主任
周 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开运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魏承林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
余海林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倪大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东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何祖任 市农业局副局长
蒋若海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汉春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周三旺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
李 娅 市旅游委副主任
倪伟华 市体育局副局长
阳耀民 市金融办副主任
蒋福信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
李庆锋 市供电局副局长
驻组人员:夏 川 市发改委地区科科长(驻组负责人)
许 望 市发改委地区科科员(联络员)
刘 贺 市扶贫办项目科副主任科员
彭牧羊 市住建委拆迁科干部
蒋大为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干部
周大胜 市国土资源局叠彩分局副局长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市发改委
职 责:负责桂林市扶贫移民搬迁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县(区)有序推进全市年度扶贫移民搬迁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制定落实扶贫移民搬迁相关配套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争取资金、规划项目,合理安排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依据政策,结合群众意愿,配合各县(区)合理处置搬迁群众遗留资源;完成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公共服务专责小组
组 长:李安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保障局局长
副组 长:魏承林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刘修祥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先锋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周三旺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李孝平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 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樊小勤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刘开球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
驻组人员:王 平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驻组负责人)
蒋大为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
设科干部(联络员)
关志强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刘松年 市老龄委秘书科科长
于 晖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周围围 市就业服务中心干部
高云寿 市扶贫办项综合科副科长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职责:负责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推进就业创业和智力扶贫工作;落实贫困人口低保政策;健全贫困人口养老保障体系;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完成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组织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蔡泽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 长:徐兴志 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负责本
组日常工作)
邓 晖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姚爱良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
刘开球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
成 员:胡 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梁春萍 市编办副主任
叶雪刚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刘助生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林荣华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驻组人员:徐兴志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
作队)主任(驻组负责人)
孙志武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
任卫东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
作队)副主任(联络员)
莫小海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
作队)副主任
周世伟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
作队)干部
高立波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
作队)干部
刘承保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
作队)干部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市委组织部
职责:负责健全扶贫工作机构,配强和充实扶贫工作力量;抓好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开发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抓好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选派、管理、考核等工作;抓好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组织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完成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责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组 长:主持本组全面工作,全面掌握组内工作,及时召集本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本组业务工作,及时向组长报告有关情况,配合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收组长委托召集本组会议。
成 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财物等资源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加强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驻组人员:具体落实和完成本组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原则上,组长所在单位派一名正科级以上领导担任驻组负责人,协助组长具体组织本组日常工作;每个专责小组指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负责与综合协调专责小组沟通联络。
三、抽调驻组人员要求
(一)抽调时间
暂定1-2年。由各专责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对驻组人员参加本专责小组工作的时间比例进行安排,并报综合协调专责小组备案。
(二)其他
抽调期间,抽调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各专责小组组长是本组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负责统筹协调、召集会议、组织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工作清单、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推进本组工作实施。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专责小组要围绕到2020年实现499个贫困村、34.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落实本组各成员单位的目标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结合本组的工作任务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重点倾斜和保障贫困地区,着力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贫困地区富民特色产业,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分类分批精准帮扶贫困人口脱贫。
(三)实行工作督办制。着力督办各专责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解决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落实的其他事项。
(四)实行定期会议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专责小组汇报会,主要听取各专责小组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每月各专责小组召开一次“碰头会”,总结点评本组当月工作,安排部署下个月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五)实行信息报送制。各专责小组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整理报送相关信息。专责小组每月报送不少于4条信息到综合协调专责小组,主要报送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动态,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或经验;每2个月,要以书面形式向综合协调专责小组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汇报。
(六)实行工作问责制。各专责小组在年度、季度、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的,对相关专责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参照执行。
综合协调专责小组人员
所在单位及职务
桂林市扶贫办主任
桂林市扶贫办副主任
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绩效办副主任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团市委副书记
市妇联副主席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副队长
市委办公室综合一科科长
市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科科长
市扶贫办督查考核科科长
驻组负责人
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农业科科长
市绩效办县区科干部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保科干部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干部
团市委干部
市统计局投资科主任科员
市扶贫办综合科副科长
专责小组固定电话:
专责小组邮箱:
专责小组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创业大厦14楼1413室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桂林市扶贫办
资金政策专责小组人员
所在单位及职务
市财政局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市金融办副主任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地税局副局长
市国税局副局长
桂林银监分局副局长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副调研员
农业发展银行桂林分行副行长
桂林银行副行长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驻组负责人
市财政局农业科干部
市扶贫办项目科主任科员
市地税局法规科干部
市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市金融办干部
专责小组固定电话:
专责小组邮箱:
专责小组通讯地址:桂林市财政局农业科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桂林市财政局
基础设施专责小组人员
所在单位及职务
市扶贫办主任
市扶贫办副主任
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住建委副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
市民宗委副主任
市体育局副局长
市水库移民局副局长
市供电局副局长
市扶贫办项目科科长
驻组负责人
市住建委村镇科干部
市水利局科员
市发改委农经科科长
市民宗委民族二科主任科员
市供电局工程师
市扶贫办项目科副主任科员
专责小组固定电话:
专责小组邮箱:
专责小组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创业大厦14楼1416室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桂林市扶贫办
产业开发专责小组人员
所在单位及职务
市农业局局长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市工信委副主任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旅游委副主任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
市科协副主席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粮食局副局长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
市农机局副局长
市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
市气象局纪检组长
市农业局种植业科科长
驻组负责人
市农业局种植业科科干部
市扶贫办项目科主任科员
市林业局工程师
市农机局农机鉴定专家
市工信委干部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专责小组固定电话:
专责小组邮箱:
专责小组通讯地址:桂林市农业局种植科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桂林市农业局
移民搬迁专责小组人员
所在单位及职务
市发改委主任
市发改委副主任
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住建委副主任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
市绩效办副主任
市工信委党组成员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市民委副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
市旅游委副主任
市体育局副局长
市金融办副主任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
市供电局副局长
市发改委地区科科长
驻组负责人
市发改委地区科科员
市扶贫办项目科副主任科员
市住建委拆迁科干部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干部
市国土资源局叠彩分局副局长
专责小组固定电话:
专责小组邮箱:
专责小组通讯地址:桂林市发改委地区科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桂林市发改委
公共服务专责小组人员
所在单位及职务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保障局局长
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
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市残联副理事长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驻组负责人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干部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市老龄委秘书科科长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市就业服务中心干部
市扶贫办项综合科副科长
专责小组固定电话:
专责小组邮箱:
专责小组通讯地址:桂林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桂林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组织保障专责小组人员
所在单位及职务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
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市编办副主任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作队)主任
驻组负责人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作队)副主任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作队)副主任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作队)干部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作队)干部
市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乡村工作队)干部
专责小组固定电话:
专责小组邮箱:
专责小组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创业大厦9楼0945室
驻组人员办公地点:市委组织部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
主办:桂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管理   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
电话:  Email:
技术支持 & 网页制作:桂林市信息中心 桂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桂林市委常委毕克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