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20162016年征兵通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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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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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潜江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已全部结束。现将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予以公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另行通
各位考生:
潜江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已全部结束。现将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予以公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本网站,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原标题:潜江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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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潜江市公务员局
(责任编辑:曾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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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培训视频2016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详见《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计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日。(如: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即为日及以后出生的;要求报考学历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即为日及以前毕业的报考学历。其他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各招聘岗位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报名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考生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办理该岗位报名缴费考生的退费手续(联系方式: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日至8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潜江市建设街78号)。  4、报名联系电话: 或  (二)现场报名  1、考生下载《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要求在计算机上录入后打印(手写或涂改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下载打印录入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2张和同版电子照(电子照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所有复印、打印件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属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016年“三支一扶”期满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交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期间在现场申请加分。  本次招聘继续执行《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2010〕36号),截止日,属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折算。但已成为公务员(选调生)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享受本次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加分人员在潜江卫生计生网www.进行公示。  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提供与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材料。  3、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已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未拿到证书的,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日上午9:00至8月27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  简章发布地址:应届毕业生网()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  (二)笔试科目及方式  1、笔试科目  (1)医学类岗位(市中医院药剂员岗位除外):各医学类岗位相应的《“三基”知识》。  (2)市中心医院设备技师岗位:《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知识》。  (3)市中医院药剂员岗位和公共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百分制,考试按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潜江卫生计生网www.和潜江人社网www.进行发布。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加分)×40%。  五、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卫生计生委具体负责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因考生笔试缺考、资格复审弃权或弃权后无人递补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卫生计生网和潜江人社网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报人社局备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基本材料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和执业证等。  2、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潜江卫生计生网上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进行监督和指导。  (一)面试形式及主要测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内容如下:  1、医学类岗位(市中医院药剂员岗位除外)和市中心医院设备技师岗位:主要测试相应的专业知识、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2、市中医院药剂员岗位:主要测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3、公共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另行制定《面试通知》在潜江卫生计生网和潜江人社网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并经公示合格的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通知》发布后(含面试当日),参考人员弃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正常开考。  (三)面试成绩  1、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  2、1:1岗位的面试。因资格复审、考生弃考等因素产生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出现1:1时,面试工作正常进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或核减。  七、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各项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60%。  (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三)总成绩在潜江卫生计生网和潜江人社网进行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八、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市人社局在潜江人社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学历资格等条件的咨询,请与潜江市卫生计生委联系,联系电话。  (三)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四)潜江市人社局招考基本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2016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A.rar(9.77 KB)2016年卫生计生招聘报名表A.rar(49.99 KB)诚信承诺书A.rar(3.56 KB)  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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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招委〔2016〕5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湖北省军区司令部 (通知)
文章出处:湖北大冶二中&&&作者: dyezgk&&&人气:-&&&发表时间:
省招委、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招生委员会,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各县(市、区)人武部:为做好今年军队(武警部队)院校在鄂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鄂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今年,全军25所军校(含3所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名。其中,男生<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名、女生18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湖北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附件4)和《湖北省2016年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附件5)。(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今年38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共<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名。其中,男生<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名、女生9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附件6)。二、招生条件及方法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按照原四总部联合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和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做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有关精神和规定执行。(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1.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2.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未婚。3.参加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结论均为合格。(二)填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三)政治考核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6日。凡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高考结束后即可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下载或向学校所在地人武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2)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见附件3),并在学校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填写指定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栏目。考生持《政治考核表》到中学所在地县(市、区,下同)人武部参加政治考核。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武部会同县级招生办、考生所在中学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配合。县级人武部汇总考生名单及《政治考核表》,按照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及时上报军分区(警备区)。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政治考核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6日前上报省军区招生办;将《政治考核表》于军检时交军检点所在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汇总整理。未参加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军检。(四)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4日。军检点分别设在武汉(含孝感、黄冈、咸宁、黄石、鄂州)、襄阳(含随州、十堰、神农架林区)、荆州(含宜昌、荆门、仙桃、天门、潜江)、恩施等4个大、中城市。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招办、各军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和市(州)招生部门共同承担。体格检查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军检费用。参加军检的考生对象,由省招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原则上每所院校参加军检的人数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分文理科和男女生)。对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达到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批次分数线、政治考核合格的男生,均可参加军检。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军检时间地点和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建立的“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军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军检时需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面试表》。面试人员从军队院校、驻高校选培办和省军区系统干部中抽调,经统一编组后赴各点,共同面试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面试淘汰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军检集中组织在部队医院或地方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招办、省军区招生办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了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凡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必须进行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具体由各体检点专门抽调心理、精神卫生或相关人员组成心理检测科,组织实施检测。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带省军区招生办印制的工作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考生在军检报到点领取《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以下简称《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既往病史”栏,凡隐瞒自己既往病史而被军校录取(或被普通高校录取为国防生)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各军检点在组织传递、填写《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时,要注意保持表格平整和清洁,以保证有关结论扫描效果;对超出一本线未参加军检的考生,要逐人弄清原因并予以标注,以备巡视组检查核对。军检中,面试结论和体检检查的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心理检测等项目检查结论,以及辅助检查中腹部B超、X线胸片、心电图等项目检查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不清楚以上项目检查结果或对结果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查询或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查。对于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军检结束后由省军区招办汇总交由省招办统一公布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省招办将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原因,通知各县市招办和中学。考生可到县市招办和中学查询,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具体检查结果。各军检点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市(州)招生办和承检医院各1名负责人组成。各军检点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负责收集参检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时汇总填写《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并按毕业中学分类整理(不能装订、不得折叠,以便扫描),将结论信息录入软件;7月5日前将数据盘、合格考生名册、不合格考生名册(注明原因)及参检考生的《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原件报送省军区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将所有面试、体检考生有关情况汇总审核后,于7月8日前将结论信息数据盘及合格考生的《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送省招生办制作电子档案。(五)投档录取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全部实行提前批次远程网上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4日。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投档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00%(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进行平行分类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审录。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军检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征集志愿仍完成不了计划的学校,可在军检面试合格考生中征求意见后调剂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不进行跨省调剂。不得拒招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录取未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或无志愿考生,不得点录正常投档范围之外的考生。对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结束录取的,省招办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计划数依分数高低退档或结束录取。招生院校在审录过程中对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提出异议作退档处理的,需填写《退档通知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招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录取工作结束1周内,省招生办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校和国防生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和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生办印章。7月30日前,省军区招生办将上述数据库、录取名册报全军招生办。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由省军区招生办直接寄往各招生院校。(六)入学与复查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后,需要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试,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政联〔2014〕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入校后,由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等进行复审复查。合格者,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取得国防生资格,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按教育部、人事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原总装备部联合颁发的《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政联〔2007〕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有关要求一要严格政策规定。军地各级要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开展招生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具体时限和具体地点。要严肃政治考核,各人武部要会同县(市、区)招生办、公安部门组成政治考核组,并指定人武部1名主官担任考核组长,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严抓政治考核,科学合理安排组织程序和完成时限,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要严格面试体检,承担军检任务的军分区(警备区),要严密组织军检,加强全程监管,认真落实面试组负责人制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坚决防止各种人情干扰,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二要加强宣传动员。各级要树立从军光荣的鲜明导向,积极鼓励优秀青年学子参军报国。要指导考生及家长通过解放军报和中国军网的“军队生长干部学员招生专栏”、湖北招生信息网的“军校和国防生招生专栏”,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军检安排等信息。各市(州)要把军校和国防生招生纳入征兵宣传统一筹划部署,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突出做好“国防生源基地”中学的宣传工作,着力消除模糊认识,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学生从军报国。三要强化纪律监督。深入推进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招生政策、章程、计划、程序、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各军检点要设立咨询台、举报箱和意见箱,在显著位置张贴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及家长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省军区司令部将会同省招办,配合上级督察组对各军检面试点进行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线索,将交由纪检和保卫部门进行查处。对招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核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联系方式:湖北省招办,电话027-,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招办,微信号:hbszb;省军区招生办,电话027-。附件:1.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政治考核表》样表&&&&& 3.《面试表》样表&&&&& 4.湖北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5.湖北省2016年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6.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湖北省军区司令部&&&&&&&&&&&&&&&&&&&&&&&&&&& &2016年5月29日&&附件1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日程安排表&时 间工& 作& 内& 容负 责 单 位5月28日前印制下发2016年招生文件及有关表格。省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6月9日前1.组织招生政策宣传咨询活动。2.编制下发政治考核、军检和面试结论录入软件。省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有关院校6月10日-26日1.组织考生填写志愿和领取《政治考核表》、《面试表》。2.对志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3.召开军校生、国防生招生工作培训会议,安排部署政治考核、军检和面试工作。各级招生部门省军区招生办各军分区6月29日-30日1.确定参加军检和面试的对象名单。2.向招生院校提供有关信息。3.组织面试人员赴面试体检点。省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7月1日-4日1.进行面试和体检。2.上级巡视小组巡视各点情况。各级招生部门7月5日-7日1.整理政治考核、军检和面试材料,将相关结论录入数据库。2.上报软盘、考生名册和《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等材料。各军分区市(州)招生办7月8日-9日1.汇总《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制作电子档案。2.向院校通报政治考核和军检面试情况。省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7月11日-14日录取。省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各招生院校9月下旬招生工作总结。省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附件2编&& 号:&&&&&&&&&&& &&&&&&&& 省(市、区)&&&&&& 县(市、区)&&&&&&&&&& 考生号&&&&&&&&&&&&&&&&&&&& 姓&& 名&曾用名&性& 别&(照片)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民& 族&公民身份号&&& 码&户籍所在& 地&&附件3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日&贴照片处籍& 贯&民& 族&政治面貌&报考动机&&&&&&&&&&&&&&&&&&&&&&&& 考生签名:以 上 内 容 由 考 生 填 写面试部分(面试工作人员在对应结论后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内&&& 容结&&&&& 论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面试不合格的理由&面试结论&&& &&&&&&&&&&&&&&& 面试组负责人(签名):&&&&&&&&&&&&&&&&& 复议结论&&&&&&&&&&&&&&&&&&&&& &&&&&&&&&&&&&&&&&&&&&&&&&&&& 复议人员(签名)&&&&&&&&&& 、&&&&&&&&&& 、&&&&&&&&&&& 说明:1、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表中4项内容有1项为不合格,则面试结论为不合格;2、面试如不合格,面试工作人员必须注明具体理由;3、此表装入考生档案。&&&&&&&&&&&&& 省(市、区)&&&&&&&&&&&&&&& 县(市、区)& &&&&&考生号&&&&&&&&&&&& &&&&&&&&&&&&&&&&&&&&&&&&&&&&&&&&&&&&&&&&&&&&抄报: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省政府、省军区。抄送:省教育厅、省计委、省公安厅,军队院校、普通高校。湖北省军区司令部&&&&&&&&&&&& &&&&&&2016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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