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遗属费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再再婚罗京妻子刘继红再婚能领到遗属费吗

请问:遗属再婚是否继续享受原遗属待遇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朋友的妈妈(55岁)享受遗属待遇,现准备再婚。请问再婚后是否仍然享受原来的遗属待遇?
请问农村大学生(户口未迁出)在其户口所在地是否应该与村民享受同等待遇。紧急。谢谢
本人是去年才转为香港户口,一直都在深圳企业工作,交社保,但现在深圳住房公积金条例一出来,就不让香港户口缴公积金,单位也以这为借口,不帮我买公积金,这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朋友的姐姐60岁了,其姐夫死亡多年,单位给其姐姐发放遗属补助,如果其姐姐再找个老伴但不进行结婚登记,是否可以继续享受遗属补助?
我是1947年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老干部的配偶,现在单位房改,不让享受他原来还在的时候的房改待遇,其中包括付县处及50年工龄待遇,请问他们的做法对吗?如果不对,我们怎么去争取我们的权利!
内部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享受年假待遇,劳动法中是否有明文规定?
请问:现役军人用原籍身份证登记结婚有效吗?部队是否承认,是否能享受家属待遇呢?谢谢!
男方已离婚,并再婚,女方户口已迁,但离婚协议书上签有“女方继续享有男方家庭居住权,并享有动迁时应有的份额,双方保证不侵犯其他人利益,如有后果责任自负,与动迁政策相冲突责任自负。”
问:女方是否享受动迁政策?
我是卫生系统的职工,已婚无孩。听说我这种情况退休金是享受工资的全额。不知是否有具体规定或文件。请求帮助。谢谢
单位有一职工,离婚后又再婚,能享受晚婚待遇吗?按规定晚婚可以增加7天婚假,再婚者可能享受几天婚假
原来我母亲一直领取遗属补助,近买了社保就领取了社保金,企业就停止发放遗属补助,请问合不合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什么条件符合领取企业职工遗属补助_百度知道您正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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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去世离退休教职工无工作配偶申请遗属生活费程序
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其无工作配偶可申请遗属生活费,需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申请补助审批表》,按照人力资源部要求提供有关证明。
离休干部、退休人员去世无工作配偶按照陕西省文件规定的标准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离休人员。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陕组通字〔2014〕66号 文件规定,从日起,对我省去世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条例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全薪退休金的老工作,下同)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如下: 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900元;日至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800元;日至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700元。配偶中的孤寡老人每月另加100元。
退休人员。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教人办【2011】6号文件,《转发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从日起适当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30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350元。
一、各校区审核事项
1.各校区经办及主管,要认真审核病故离退休职工配偶是否无工作、无收入、未享受低保;对户口本要认真核实,凡户口本上有工作单位,一般认定为有工作(包括单位倒闭的),不能申请遗属生活费;
2.确认遗属无工作、无收入和未享受低保的,发给遗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申请补助审批表》1份,由遗属填写,并提交以下相关证明。
二、户籍在农村的配偶
1.由户籍所在地村、大队或乡镇府开具证明(证明系xxx职工配偶、村民、居住详细地址、证明无收入、未享受低保),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盖章。
2.配偶带上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件;去世职工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3.配偶在居住地工商银行开活期存折账户,并将开户银行全称、账号、户名书面递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将遗属生活费每月转入存折内。
三、户籍在城市的配偶
1.由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开具证明(居住楼、门牌号,无工作、无收入、未享受低保)。
2. 配偶带上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件;去世职工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户口页复印件。
3.配偶在居住地工商银行开活期存折户,将开户银行全称、账号、户名书面递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将遗属生活费每月转入存折内。
四、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再婚无工作的配偶
1.丧失劳动能力、无工作、无收入的残疾(智障)子女,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证明(社区证明等)同上。
2.再婚配偶无工作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证明(社区证明等)同上。
五、困难补助
1. 去世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按照离退休处困难补助办法执行。
2. 去世离休干部的补助除了按照离退休处困难补助办法外,并享受学校人力资源部的补助,由各校区向人力资源部书面申请,盖章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领取手续。具体标准:厅局级干部(含教授)700元,处级干部(含副高)500元,一般离休干部400元。
1. 每年11-12月遗属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健在证明。
2. 遗属去世,应向校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在去世人员档案中进行登记。
3.具体以人力资源部要求为准。
遗属生活费审批表由各校区主管审核签字后,到处办盖章。由遗属本人带上审批表和相关证明到主楼1505人力资源部办理遗属生活费审批手续。
离退休工作处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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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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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指南一、申请人条件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无固定收入:1.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2.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4.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需提交的材料1.死者火化证、死亡证明;2.家庭户口簿;3.申请享受人员身份证;4.由派出所和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享受人员与死者关系证明;5.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参加社保情况证明。 &&  受理机构: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 &地  址: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B座315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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