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有没有生育是女性的责任的权利?

原标题:求“生”不能?单身女性生育权是否应该“松绑”?
  未婚妈妈凌玲(化名)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儿子健康成长 制图/杜卉
  对马户(化名)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吉林省卫计委答复称,吉林省没有对未婚女性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在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日趋多元的今天,婚姻已不是女性必需的选择,但我希望有自己的孩子。”大学生小林这样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社会的污名化、家人社群的压力、政策的不支持、单身生育的罚款,“让单身女性的生育变成一个很难的问题。”
  全面开放二孩后,生育问题引发社会持续关注。但在国内生育政策不断走向开放的同时,一个婚姻之外的群体面临着另类烦恼:有的女性希望能自己生育孩子但并不结婚,有的女性希望利用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而这些都面临着诸多政策上的障碍。
  “强调保护单身女性非婚生子的权利,并不是提倡大家非婚生子。”北京律师黄溢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但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能够积极正视个体生育的自由,“能够在制度层面上为个体合法的多元选择保驾护航。”
  单身女性:不愿将就结婚,但我想要孩子
  生育权之辩:
  三重障碍如何松绑?
  合法生育:结婚证依旧是门槛
  24岁的小廖有一个亲密的男朋友,但不管是之前还是之后,她都坚称自己是“不婚主义者但想要生孩子”,这样的主张让她的朋友觉得“大胆前卫”。
  “我没办法处在一段长时间的亲密关系中,曾经想过找一个不需要结婚的男朋友,只要有小朋友就好了。”她语气轻快地说,她也和母亲探讨过这个问题,母亲表示支持她的想法,“考虑过小朋友的户口问题,不过,回家上户口应该没那么难吧。”
  36岁的苏珊(化名)是一家大型金融机构的职员,外人眼里典型“白骨精”女性的她却时常自嘲是“剩斗士”。“我这个年纪,家里催婚已经到了让人抓狂的地步。”她坦率地说,不愿意因为年纪在婚姻上将就,“以后结不结婚不好说,但肯定希望有机会做母亲。”
  在中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观念的变化,像小廖和苏珊一样,不愿意将就婚姻,又有生育孩子想法的女性并不在少数。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30岁及以上女性人口中,有2.47%未婚;而此前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中,仅有0.92%未婚。10年间,这一比例增加了近2倍。而国家民政局的最新数据亦显示,中国的粗结婚率在历经长达10年的上升后,去年比例已是连续第二年下降,全国登记结婚的对数分别较2014年和2013年下降6.3%和9.1%。
  单身女性正逐渐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话题。教育部2007年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其中之一就是“剩女”,官方释义为:现代都市女性,绝大部分拥有高学历、高收入、高智商,没有婚姻。
  “中国的主流婚配模式依然是男高女低,条件越好的三高女性,可以选择的范围往往更小。”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亚亚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单身女性推迟结婚乃至不婚不育的现象正急剧增加,而婚内女性的生育意愿也一路走低,新生婴儿不足、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日趋严重,“在这种背景下,也许是将单身女性生育合法化提上议程的一个契机。”
  北京律师黄溢智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她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从2014年底开始,国家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包括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但生育仍然是在婚姻框架下讨论的话题,单身女性作为生育权的主体,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传统意义上我们会把婚姻和繁衍后代联系在一起,但现在越来越多人意识到,我们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可以自主决定要不要生育。”
  董盈莹是一家公益组织的成员,近年来单身女性生育权话题频频见诸报端,让她萌发了一个念头:调查单身女性生育在中国的实际状况。
  “计划生育法里对单身女性的生育并没有相关的限制,但在具体问题上,单身女性会遭遇这种那种的困难。”董盈莹称,从生理层面上来说,单身女性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就是精子的来源。
  根据卫生部(现国家卫计委)发布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等文件,医疗机构在实施试管婴儿技术中,“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
  调查过程中,董盈莹和她的伙伴拨打了全国20家精子库的电话,询问单身女性是否可以申请精子。结果显示,除了河南、陕西和辽宁3家精子库电话联系不上,其余17家精子库均表示必须夫妻双方申请才可以提供精子。
  “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里就包括了结婚证。”董盈莹告诉记者,这就从事实上断绝了单身女性向精子库申请精子从而怀孕生子的可能性。
  为了合法地生育孩子,26岁的自由职业者马户向吉林几家医院提出了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申请。
  “就想通过正规医院申请精子库的精子。”父母日渐紧迫的催婚让马户觉得烦恼,她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她不想结婚,但又很喜欢小孩,于是查阅各种法律法规,看能不能在政策下合法生育。她在无意中了解到,2002 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允许单身女性使用医学辅助生育技术进行合法的生育,这让她喜出望外。
  今年5月,马户向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精子库申请精子使用。精子库工作人员引导她去医院生殖中心询问申请流程,然而生殖中心告诉她:单身女性不能申请,已婚夫妇需要到医院做完检查后才能申请。这让马户有点儿懵,“我再三确认了,单身女性能否直接申请,对方明确告知不能。”
  随后马户又前往3家设立有生殖中心的医院进行咨询,但均被以“违法”为由拒绝。工作人员告诉她,在公立医院,申请人工辅助生殖技术需要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不结婚做不了。马户迄今印象深刻:“护士说,给我做他们就违法了,不好意思。”
  “我做这个事情没有告诉我爸妈,他们还是挺传统的。”马户说,她还会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请,但对于将来,没有结婚证的她还没想好要怎么办。
  11月9日,董盈莹和她的伙伴们公布了历时半年完成的《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现状及法律政策调查报告》。在分析现行政策和寻找单身妈妈进行深度访谈后,报告认为,单身女性如果想生育,现在面临着三大阻碍:社会抚养费、户口和文化歧视。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件提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董盈莹一开始认为,这解决了非婚生育孩子的落户问题,不过在随后的走访中,她却诧异地发现,一些非婚生育的单身女性在得知这个政策之后依然不愿意带孩子去上户口。
  “不上户口,她们还可以不承认自己有这个孩子,一旦落户,户籍资料本身会成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据之一。”她无奈地告诉记者,不符合计划生育的生育行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更容易在就业领域受到不平等待遇的女性来说,社会抚养费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压力。”
  事实上,从1980年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到2016年全面实施开放二孩,近40年间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已改变,面对老龄化加剧的现实,我国一方面推出了延迟退休的政策,另一方面放开了二孩,为长久的人口结构变更做准备。
  “此大背景下,放开对单身女性的生育政策限制应该是大势所趋。”在调查报告结尾,董盈莹和她的伙伴们建议,应该从立法层面明确,结婚与否与能否生孩子是两个问题,“行使生育权的主体应该是公民个人,而不是领了结婚证的夫妻。”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亚亚认为,应该考虑修法,取消对单身女性生育的诸多限制,如禁止征收社会抚养费、同等享有生育保险待遇等。“在福利保障上,为单亲家庭(不限于单身母亲)提供必要的支持,通过各种手段鼓励用人单位为所有育儿者提供更便利的工作环境,便于其能兼顾家庭育儿事宜。”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对单身生育权或生育权与婚姻分离问题,目前可以在理论上做些探讨,实践上还不宜大面积提倡。
  “社会对未婚妈妈还不够宽容,未婚生育被单纯看成道德问题。”北京律师燕文薪认为,更严重的还在各种隐性的歧视,在中国当下社会,不仅缺乏对未婚妈妈的支持系统,甚至还会剥夺其部分权利,比如,本应由生育保险支付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接生费、药费等费用无法报销。
  据介绍,在欧美、日韩等一些发达国家,不婚、不育者的数量在增多,已加剧了这些国家的少子老龄化甚至已导致其人口减少,“从长远发展来说,未来中国如何去面对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调整的问题,政府其实也在考虑。”燕文薪说,但就我国目前发展阶段,整个大的文化圈的生态还比较传统,“只能以牺牲未婚女性等特定人群的生育权利来解决一些管理上的问题。”
  不过燕文薪依然表示乐观。他认为,通过观念的影响改变社会环境、改变大众对单身生育的认可度,需要一个过程。“计划生育法调整以后,实际上对于户籍与生育的捆绑基本能够得到破解,一般来说生孩子上户口,已经不像过去一样艰难。”
  未婚妈妈:孩子户口成难题
  “单身生孩子不在我的计划内,但是它发生了。”30岁凌玲(应采访对象要求化名)逗弄着九个月大的儿子,神情舒展,看不出任何单身妈妈的忧虑。
  此前,她在云南开青年旅舍,去年和前男友在泰国旅行期间意外发现自己怀了孕。怀孕两个月后,许她美好未来的那个男人转身离开。“他选择了不要孩子,但我还是把孩子生了下来。”凌玲说,她没有打算结婚,“孩子算是意外的惊喜吧。”
  然而问题接踵而至:在哪生、怎么生、怎么上户口……凌玲没有告知父母怀孕的消息,一个人悄悄在湖南待产。因为非婚生子没有准生证,她问了几家公立医院都没法建档,只能自掏腰包进行整个孕期的身体检查。
  更让她焦虑的是,非婚生的孩子算作超生人口,落户是避不开的难题。她咨询湖南计生部门,对方当时告诉她,孩子要落户很困难。
  无奈之下,她求助于在老家刑警队上班的同学,问能不能借用关系帮孩子上户口。幸运的是,经打听,湖北2014 年底出台了新政策,生育不跟结婚挂钩,户口不跟生育挂钩,这意味着,她只需要带着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就可以去当地派出所上户口,“这是一个莫大的好消息,我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为了拿到湖北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原本计划在湖南生产的她挺着沉重的肚子,在生产前的一个月,辗转回到了湖北老家。
  “孩子出生后很快就落户了。”凌玲坦率地说,自己“非常幸运”,她所在的单身妈妈群里,大多因为孩子上户口问题焦头烂额,“婚外生育是‘违法’的,给孩子上户口要先缴罚款,有的妈妈花了四五万块才搞下来。”
  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相关法律规定,婚生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但事实上,要完成一纸落户依旧让许多未婚妈妈望而却步。
  “在计划生育法里是没有违法生育这个概念的,但很多地方会对你有一些限制。”黄溢智律师提及,她曾有个当事人是单身妈妈,愿意缴纳高额的社会抚养费给孩子上户口,但被告知,缴纳社会抚养费必须提供孩子父亲的亲子鉴定证明,“她连交抚养费的资格都没有。”
  更多的未婚妈妈们通过QQ群、贴吧、论坛等彼此联接,抱团取暖。羊城晚报记者在QQ上搜索“未婚妈妈”,在数页的搜索结果中,大部分QQ群的简介中都提及为孩子户口问题提供互助。
  “我国的生育关怀、服务,大多是针对婚后女性开展的。”黄溢智律师告诉记者,公民有生育的权利,这包括消极的权利,即公民自主决定生还是不生、间隔几年生,也包括积极的权利,即获得相关计划生育服务的权利。
  她介绍称,在西方社会,女性有选择未婚生育的权利,对于特别困难的,政府和民间组织会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但我们目前政策制定方面,对未婚生育现象的关注不多。”(文图/记者 李妹妍 实习生 林昭仪)
(责编:许心怡、权娟)}

女性是否享有生育决定权?
女性是否享有生育决定权?全部
全部答案
2018-01-30 18:20:15
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男方即使反对非婚生子,在孩子出生后亦应承担抚养责任。1。生育决定权只是女性独有的权利。本案中,男方的抗辩意见间接提到女方私自受孕、不听劝阻非婚生子,侵犯了男性生育权的问题。医学上的生育权是指自然人以自然规律或人工授精的方法受孕、怀胎、分娩以及无性生殖繁衍后代。法律概念上的生育权存在于受孕、怀胎和分娩的全过程。生育权是一种人格权,随着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从自然生育、生育义务到生育权利的过程。生育权分为生育请求权、生育决定权和生育选择权。决定孩子是否出生属于生育决定权的范围。生育权具有明显的冲突性:从民法公平、自由的原则出发,男方对盗精、因欺诈而生育子女的案件中丧失了对后代的自由选择权。但英美法以及大陆法系的主流观点还是认为,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男方的生育决定权与女性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相比,处于下位阶。如果两种权利发生冲突,男性的生育权应当让步。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女性生育子女要历经受孕、怀孕、生产近十个月的时间,而男方生育子女仅发生性行为即可,女性的投入显然更多,因此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生育子女不需要男女双方的合意,女方单方决定即可。女方既有不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生育的权利。女方单方面选择生育子女,不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的侵犯。2。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其父应当承担抚养费分担义务。? ?在本案中教育费用的分担问题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是人工流产合法化的国家,在怀孕初期,男方已经明确表示不同意生育子女,女方在此情况下选择生育子女,意味着女方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对此德国民法典中亦存在减轻父亲责任之规定。然而另一种观点从儿童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更强调保证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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