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建立到英国最强时期用了多少年?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自从人类告别了洪荒时代,就迈进了阶级社会的门槛,有了国家机器,也有了强权。回望历史,有太多的国家如同划破苍穹的一颗颗流星,慢慢被人淡忘。但也有一些规模和影响力空前的超级帝国,给人们带来极为深刻的印象: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它们的名字如雷贯耳!

这些帝国虽然显赫一时,但由于历史的局限,都不能称为全球性帝国,即使是称霸亚欧大陆的蒙古帝国也不例外。只有到了近代,随着技术的发展才成为可能。

世界上第一个全球性霸主是英国。自从1588年摧毁西班牙无敌舰队开始,英国凭借无往不利的海军相继打败了荷兰和法国,并在1815年彻底击败了拿破仑,从而荣登世界霸主宝座,并稳稳地坐到了二战结束。

在英国称雄的时代,英国执行炮舰政策,想打谁就打谁。但随着一些后发国家实力的增强,它们也试图挑战英国的地位。比如德国,总梦想着占有阳光下的地盘,选择了明火执仗地和英国单挑,结果被英国联合其他国家连续两次给摁了下去。

这说明了英国作为霸权国家,总是要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既得地位。而像德国这种崛起的方式,一定避免不了“修昔底德陷阱”。

但美国很例外,两次大战成全了它,最后从英国手里顺利接过了权力的交接棒。从表面上看,美国的成功是水到渠成的。但在成功的背后,有谁会知道,它在背后默默地做了多少功课?美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要想超越英国并取而代之,其实也是非常困难的,它是如果做到的呢?

在讲究丛林法则的世界里,一个国家要想脱颖而出,没有超强的硬实力是绝对不行的,美国恰恰具备这样的实力。

从世界地图上看,美国领土面积有937万平方公里(美国人自己说是982万平方公里),本土位于温带,另两个州分别位于寒带和热带。美国本土四面环水,东西两大洋,南边墨西哥湾,北面五大湖。美国人口适中,平原广布,资源丰富,具备成为超级大国的地理基础。

但美国又是一个年轻的国家,在仅仅200多年的历史中,完成了从蚂蚁到大象的蜕变。在大航海时代,新兴的英国积极拓殖北美,到1733年,英国已经在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块殖民地,这就是美国的前身。

这些北美殖民地,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基本上同母国保持了同步。经济上可以和英国竞争,政治上,殖民地把母国的代议制机构照搬了过来,议会在殖民地起着重要作用。

由于当时英国本土长期处于动荡状态:内战、护国主独裁、王室复辟、光荣革命,英国无暇对殖民地给予过多关注,基本上对殖民地采取了“善意忽视”的政策。因此,放任自流的北美殖民地一直依赖于自我管理,逐步形成了自治的习惯。

在1756年至1763年爆发的七年战争中,英国和殖民地联手,把不可一世的的法国给揍趴下了。

但共同的敌人一消失,英国和殖民地的矛盾就暴露了出来。英国在“七年战争”中虽然收获颇丰,但债台高筑。为了弥补亏空,英国灵机一动,就想向殖民地收税。殖民地人民一听,就不干了,老子自由自在惯了,想在我身上刮油,门儿都没有!

没办法,双方只得摊牌,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战争整整打了8年,美国人民在“不自由、毋宁死”的信念下,进行了艰苦卓绝地顽强战斗,并得到了欧洲盟友、尤其是法国的鼎力相助。

英国一看美国简直就是个打不死的小强,最后也不愿意耗下去了,就同意美国独立,顺便还把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大片土地“赠与”了美国。从此美国开始自谋生路,一个崭新的国家诞生了。

02第二个坎——美英战争

美国一诞生,就拥有比其他国家更高的起点,但并不意味着它的成长之路就是一帆风顺的。当时的美国不仅要面临凶险的国际环境,还有非常松散的联盟。一盘散沙的美国就像是一座用木板胡乱搭建的房子,轻轻一推就能倒下。

1786年,在退伍老兵丹尼尔·谢司的领导下,马萨诸塞州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但当时的美国13个州实际上各自为政,临时政府既没有权,也没有钱,对起义无能为力,连一兵一卒也派不出去。最后,还是当地富豪筹款4万英镑作为经费,才镇压了起义军。

1787年9月17日,经过几个月的吵吵嚷嚷,美国第一部成文宪法最终形成了,确立了适应美国国情的总统制。国家主权由州政府转移到联邦政府,界定了个人、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在政治经济运行中的分工。自此,美国不再是松松散散的邦联,而是一个真正的共和国,这为美国的崛起建立了顺畅的制度基础。

美国独立后,长期和英国不和,英国力图恢复对美国的控制,严禁美国与欧洲其他国家通商,沉重打击了美国的海外贸易。英国多次侵入美国领海,搜查、扣留美国船只,强征美国海员,美英矛盾由此加剧。

1812年,第二次英美战争爆发,最终美国逼和了英国,双方打成平手,英国完全确认美国独立,从而扫除了美国崛起的最大外部障碍。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美国的制宪会议,让美国挺过了第二个坎。

03第三个坎——门罗主义

1815年,拿破仑最终失败,以俄国为首的神圣同盟建立。当时的拉丁美洲由于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殖民体系瓦解,正在掀起风起云涌的独立浪潮,神圣同盟意欲干涉美洲革命。在这种背景下,美国于1823年抛出了著名的《门罗主义》,呼吁“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反对欧洲列强重新殖民和干涉美洲。

从表面上看,《门罗主义》运用美洲体系的漂亮外衣阻止了欧洲列强的扩张,但美国的用意是想要“让美洲变成美国人的美洲”。

下面的情况大家都知道了,人畜无害的美国,在“昭昭天命”的华丽辞藻的掩饰下,疯狂的扩张开始了。

1800年,美国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从拿破仑手里获得路易斯安那。这块土地有260万平方千米,每平方千米不到5美元。

1819年,美国以500万美元的价格,从西班牙手里购得佛罗里达。

1848年2月2日,美国与墨西哥签订条约,迫使墨西哥割让加利福尼亚和新墨西哥的广大土地。墨西哥丢失了大半领土,而美国获得了24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一下子扩张到了太平洋。

1846年6月,美英签订条约分割俄勒冈地区,获得74万多平方公里土地。

克里米亚战争后,俄国将阿拉斯加连同阿留申群岛以720万美元的价格贱卖给美国,面积达170多万平方千米。

1898年,美国吞并夏威夷群岛。

自此,美国从版图上完成了从蚂蚁到大象的蜕变。

04第四个坎——南北战争

美国在西进运动中,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移民,尤其是技术移民。1800年至1850年,美国人口从530万增加到2300万。当时从英国发轫的工业革命正在向美国传播,美国北部和东北部的资本主义工业得以快速发展,从而加剧了同南方奴隶制种植园经济之间的矛盾。

1861年3月 4日,林肯正式宣誓就任总统。4月12日,南北战争正式打响。

在战争期间,作为美国的邻居和最大的威胁,英国一直在旁边虎视眈眈、伺机而动。英国的纺织业很发达,80%的棉花依赖于美国南方,从而在心理上更同情南方。内战前,英国垄断着世界工业霸权,又拥有庞大的殖民地和海上优势。在英国眼里,美国是一个越来越强大的对手,因此迫切希望美国分裂,这样就可以为英国在美洲大陆的扩张造成有利条件。

而南方奴隶主也希望找洋大人撑腰。在这种态势下,英国很容易被南方拉下水。英国首先宣布“中立”,即认为南部同盟不是叛乱者,而是“交战一方”, 这是英国迈出的承认南部同盟的头一步。

英国暗地里还以武器、金钱援助南部同盟,增强叛乱者的军事力量。英国政府此举实际上是在为南方集团“打气”,使其相信南部同盟如果“独立”,很快就会得到英国的正式承认。

英国此举很快就形成了链式反应,荷兰、法国、西班牙等国相继宣布中立,国际形势对美国极为不利。

1861年11月8日,美国截获英国邮轮“特仑特号”,抓捕南方代表。英国上下群情激奋,准备以此为借口,对美国发动战争。在危急关头,林肯政府采取了灵活机动的外交策略,使“特仑特号”事件得以和平解决。英国因而失去了对美国宣战的借口,联邦政府终于渡过了内战以来的第一次重大外交危机。

1862年8月29日至9月1日,北方联邦军在第二次布尔河战役中遭到了重大惨败,英国决定借机再一次干预美国内政。

英国宣称,美国北方“已遭到彻底惨败”,因而建议由英、法两国共同出面调停,使美国南北双方在“分裂的基础上”作出安排,彻底结束内战。但就在这时,战场上的形势发生了变化,由于安提塔姆河之战双方胜负各半,打乱了英国政府的干涉步调,使美国又一次度过了危机。

后来由于英国船厂帮助南部同盟造船舰,使北方海军遭受巨大损失,美英关系再度紧张,“莱尔德撞击舰事件”引爆了两国间的第三次外交危机。这时由于北方军队在战场上取得节节胜利,英国觉得南方独立已无胜算,再加上欧陆麻烦不断,便主动示弱,缓和了危机。

南北战争延续了4年,最终以北方的彻底胜利告终。南北战争粉碎了奴隶主的反动势力,巩固了美国的统一,为美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扫除了障碍。从此,再没有谁能够阻挡美国崛起的步伐。美国的强大也让英国越来越把它当做是平等的伙伴,英国随后调整了对美关系,由敌视转向合作。

南北战争结束时,美国已经成长为巨人,工业总值位居世界第4位。1860年至1900年,美国人口从3100万增至9200万,他们带来了欧洲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验,使美国迅速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并成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领跑者。到了1890年,美国工业总值占世界的31%,超过了英国,位居第一位。

美国经济上赶超了欧洲列强,但在政治和军事上,它只是个二流角色。此时的美国工业品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其中许多甚至超过了4倍以上,这就注定了美国要争夺世界霸权。

1898年4月25日,美国向西班牙开战,美西战争爆发。美国夺取了菲律宾、关岛、古巴、波多黎各等地区,它的海外殖民体系基本形成。

美西战争只是美国初出茅庐的牛刀小试,离世界霸权还差得远。美国很聪明,它知道如果用武力争夺霸权,势必会被英国拍下去。因此,它选择了韬光养晦,待时机成熟了再下山摘果子。

到了1913年的一战前夕,美国的工业总量已经占世界的32%,而此时的英国下降到13.6%,美国是英国的2倍多。在战争中,美国和交战双方做生意,大发战争财,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实力。

等到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美国觉得争夺世界霸权的时机已经到了,就对德国宣战。

当然,要当老大就不能硬来,必须要冠冕堂皇地包装一下,不然谁还信你的那一套?

在巴黎和会上,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了著名的“十四点建议”,希望以“贸易自由”和“民族自决”这两杆大旗顺利获得世界霸权。

客观地说,威尔逊提出的理论确实比英国的殖民主义更先进,但光先进有什么用?英国人还是牢牢控制着世界的海洋、贸易和金融霸权,英国可不想运用“民族自决”肢解自己的殖民地。

“姜还是老的辣”,英国伙同法国一起埋葬了威尔逊的理想主义。到了三十年代,英国甚至还用“帝国特惠制”狠狠地报复了一下美国,几乎整个世界市场骤然向美国关闭,美国经济顿时陷入失速的危机。英国顺利扳回了一局。

美国吃了亏,觉得抢班夺权的时机还没有到,于是重新退回大洋彼岸,休养生息,以待天时。

到了二战时期,美国的机会又来了。英国很早就被德国拖进泥潭,由于德国的狂轰乱炸,英国的工厂产能不够,德国的潜艇四处出击,让各殖民地给英国输血变得日益艰难。在十分被动的情况下,丘吉尔想到了救命稻草——美国。

为了能救急,丘吉尔什么也不顾了。1940年8月,英美两国签署了“岛屿换军舰”协议,美国用50艘破军舰换取英国8个海空军基地的租借权。就这样,英国不得不通过出卖西半球的霸权的方式,以获得美国的支援。

骚操作还在后面。1941年8月,英国首相丘吉尔和美国总统罗斯福举行会谈,双方签订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大西洋宪章》。其中的第4条特别加入了“消除歧视性进口限制和获取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的内容,直接剑指英国的“帝国特惠制”。

另外,《大西洋宪章》还明确了著名的“民族自决”原则,这个原则如果实施,将会把大英帝国化为无形。尽管丘吉尔一直拒绝承认该项原则适用于英帝国,但虚弱的英国对此无能为力。

《大西洋宪章》的签订,表明国际事务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已经由英国正式转移到了美国手中。

这还没有到底。1944年7月,西方主要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举行会议。经过激烈的讨论,会议最终确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国凭借拥有全球四分之三的黄金储备和强大军事实力,一举终结了英镑的统治地位。从此以后,美元成为世界主要货币,美国牢牢地把控住了世界贸易和金融霸权。

到了1945年,美国GDP总量占全球将近60%,黄金储备占75%,钢铁产量占84%,石油产量占70%。当时,整个欧洲加起来也没有美国多,美国是名副其实的经济霸主。当时美国有1200万士兵,还拥有原子弹,可以说,美国已经开挂了。

这时的英国,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比美国差的远。战后随着非殖民化的兴起,大英帝国逐步解体,美国顺理成章取得世界霸权。

美国取代英国,是和平的权力交接。很多人都说,因为他们都属于盎格鲁撒克逊文明,就像是同一家公司的董事长调换位置,没什么稀奇的。实际上与其说是公司一把手换人,还不如说是黑帮老大易手,一般情况下,原先的老大不会主动放弃权力。

除非竞争者拥有更出色的能力和见识、更多的资源、更高的理论让人信服、别人心甘情愿做马仔,并且原来的老大年事已高或者身体垮了,否则要想取而代之,真的很难!

我们还看到了美国为了王座,从1890年一直等到1945年,整整等了50年之久,并且当经济总量大约相当于英国3倍以上的时候,才成功抢班夺权。由此可见,美国的成功有多难!

如果没有两次大战,美国要想成功越位,机会也很渺茫,这说明天时确实很重要。如果老天不眷顾,美国要想成功,肯定很难!

所以,现在的后发国家要想取美国而代之,要做的功课还有很多。连经济总量还没有超过美国,就不要天天嚷着已经登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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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王朝就是:来自同一个家族的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一系列统治者的统称。

不同的王朝实际上就是不同的统治家族,也即所谓不同的王室。

在这里,“王朝”=“王室”。

实际上,英文媒体里,用“House/王室”多过用“Dynasty/王朝”。


我从现在的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查起,往上查了41代直至阿尔弗雷德他爸,往后查了3代直至哈里王子的儿子阿尔奇(一个并没有王子或其他贵族头衔的婴儿),形成了英国王室谱系,如下图(高清图,请务必“查看原图”)。

我们从“诺曼底征服”以来的“诺曼底王朝”谈起。

实际上,自“杂种”威廉成为英格兰国王“威廉一世”以来,后世所有的英王(英格兰国王/不列颠国王)都是威廉的直系血脉。

但能据此就说,威廉一世之后,英国就是一个王朝吗?答案是不能。虽然他们都是威廉的直系血脉,但他们并不都是来自一个家族——要么男性独立出去分家了,要么女性后代出嫁了。


包含王朝开创者威廉一世,以及他的两个儿子威廉二世和亨利一世,总计3任国王。

为什么叫诺曼底王朝呢?因为在征服英格兰、成为英格兰国王之前,威廉一世是诺曼底公爵,来自“诺曼底家族”——王朝/家族的名字来自于王朝开创者成为国王之前的祖传封地诺曼底。

威廉二世和亨利一世对于王位的继承合法性来自于他们的老爹威廉一世。


在威廉二世之后,是斯蒂芬国王。

斯蒂芬继承王位的合法性来自于斯蒂芬的母亲艾德拉——威廉一世的女儿。

换句话说,斯蒂芬实际上是从他舅舅亨利一世那里继承了他姥爷威廉一世的王位。

斯蒂芬是威廉一世的亲外孙,虽然是威廉一世的直系血脉,但他跟他姥爷必然已不是一个家族的了——斯蒂芬是他爸家族的人——他爸是布洛瓦伯爵,那么,斯蒂芬这一代国王,就叫布洛瓦王朝了。

因为这个王朝就他这一代国王,所以很多学者并没有把这个布洛瓦王朝单算,而是直接算到了诺曼底王朝里面了。

从上图可见:斯蒂芬是威廉一世的外孙;是安茹王朝开创者亨利二世的舅舅。

安茹王朝的开创者是亨利二世,他是诺曼底王朝最后一任君主亨利一世的外孙。

对于亨利二世来说:你斯蒂芬能从你姥爷那继承王位,那我也能从我姥爷那继承王位;更何况,我姥爷去世前,曾说要把王位传给我妈玛蒂尔达。

于是亨利二世联合他妈,跟他舅舅斯蒂芬开战争夺王位。

战争与妥协之后,亨利二世从他舅舅斯蒂芬手里,接过了他姥爷亨利一世的王冠。

跟斯蒂芬的性质一样,亨利二世对于王位的继承合法性也是来自于自己的母亲。

亨利二世的爸爸是安茹伯爵杰弗里五世(又译为“若弗鲁瓦五世”),所以,亨利二世一家是“安茹家族”(他成为英国国王之前已然从他爸手里继承了安茹伯爵的爵位),所以,亨利二世开创的这一代王朝,就叫“安茹王朝”了。

安茹王朝包括:亨利二世,以及他的两个儿子理查德一世、约翰,总计三任国王——后两者的王位继承合法性,显然直接来自于他们的父亲。

(其实,理查德一世和约翰的大哥、亨利二世的长子亨利也是国王,毕竟也施行过涂油礼,被称为“幼王”。可惜幼王走在了他爹亨利二世的前头了,没能成为亨利三世。)

因为安茹家族这波人喜欢以金雀花作为装饰,所以,安茹王朝有时又被称为“金雀花王朝”;但在本文里,我把“安茹王朝”和“金雀花王朝”算作两个不同王朝,原因后面说。


金雀花王朝的第一任国王为亨利三世,他从他爸约翰那里继承了王位。

从父亲手里继承王位,这妥妥是一个家族内部的事,按上文的说法,一个家族不应该算两个王朝。

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但为什么我遵守很多学者的做法,把金雀花王朝和安茹王朝分列了呢,这跟欧洲大陆和英国之间的互动有关。

约翰及约翰之前的国王,与其说他们是英国的国王,不如说他们是兼任英国国王的法国贵族——他们的活动地点,更多的在欧洲大陆,而不是不列颠岛。这一情况随着约翰丢失大片欧洲领地而发生了彻底改变。

从约翰之后,“兼任英国国王的法国贵族”彻底变成了“拥有欧洲领地的英国国王”。

因此,作为约翰的儿子,亨利三世起,这一波国王被单算成“金雀花王朝”。

金雀花王朝包括:亨利三世、爱德华一世、爱德华二世、爱德华三世、理查德二世,总计5任国王。后4任国王的王位合法性都来自于他们的父亲。

PS,约翰通过丢失领地,为英国的民族独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国学者因此为他送上绰号“失地王”。(实际上,约翰的外号“Lackland”是因为他成为国王之前,一直难有自己的封地,而不是因为他从欧陆到英岛一路失地。“Lackland”就该被译为“无地”或“无地者”,译成“失地王”绝对是再创作。)

上图:三个蓝色,由浅入深分别是: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

该王朝的首任君主是亨利四世,他篡了他堂哥理查德二世的位。

亨利四世对于王位诉求合法性来自于“他爷爷是爱德华三世国王”,虽然也是来自于父系,但毕竟他父亲兰开斯特公爵约翰在正常情况下根本没机会继承王位,他们这一支家族已算是分出去单过的旁支了。所以,作为金雀花家族旁支的兰开斯特家族,其家族的亨利四世篡位成功后,他及他儿子亨利五世、孙子亨利六世这三任国王,被称作兰开斯特王朝。

安茹王朝、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以及之后的约克王朝,这几个王朝的王位合法性都来自于父系,所以,他们实际上也可以称为一个王朝“金雀花王朝”。因此,我在整个图表中,都是使用相近的蓝色系、以由浅入深来区分的。

如上面所说,兰开斯特王朝总计3任君主:亨利四世、亨利五世、亨利六世。

兰开斯特家族的徽章:红玫瑰

该王朝的首任君主爱德华四世,在经过跟他远房堂兄弟亨利六世(二人的曾曾祖父都是爱德华三世)历经三十年的“玫瑰战争”(对于百姓惨烈而无意义的内战居然有着这么文艺的名字)之后,成为了新的一代英王。

约克家族的徽章:白玫瑰

虽然是篡位,但爱德华四世毕竟从父亲那边获得了对王位的继承权,虽然继承权靠后,但算起来跟亨利六世在伯仲之间。你亨利六世当得国王,我爱德华四世一样当得。

爱德华四世的篡位行为,以及对王位继承权的诉求合法性,跟兰开斯特王朝的亨利四世本质上是一模一样的。

爱德华四世这一家,也是来自于金雀花家族的旁支——约克家族——爱德华四世的曾曾祖是爱德华三世、曾祖父和父亲都拥有约克公爵的爵位,所以,自爱德华四世起,这一波国王的王朝叫约克王朝。

该王朝总计3任国王:爱德华四世、爱德华五世、理查德三世。


都铎王朝的开创者亨利七世,其血缘关系跟之前的金雀花系家族就离得远了。

其对王位的继承权合法性来自于其母亲玛格丽特——玛格丽特的曾祖父是兰开斯特公爵约翰、曾曾祖父是爱德华三世。

由于亨利七世来自于北威尔士的都铎家族,所以,他的这一代王朝被称为都铎王朝。

虽然亨利七世跟英国传统王室的血缘关系远,但他娶了爱德华四世的女儿伊丽莎白,所以,作为他和伊丽莎白的儿子,亨利八世跟英国传统王室的血缘关系又被拉了回来。

都铎玫瑰:亨利七世是兰开斯特公爵约翰的后人,其妻子伊丽莎白是约克公爵的后人,二者的结合,意味着内战-“玫瑰战争”的彻底结束。

都铎王朝总计5任君主:开创者亨利七世、其子亨利八世,以及亨八的一子两女:爱德华六世、玛丽一世、伊丽莎白一世。除去王朝开创者,此王朝所有国王的继位合法性都来自于自己的父亲。

一般而言,玛丽一世被视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王”。

(此外,“第一位英女王”之名有时也被算到更早的、亨利一世的女儿玛蒂尔达头上;或者“九日女王”简·格雷的头上——爱德华六世英年早逝后,出于宗教原因,简·格雷曾被短暂推上国王宝座——短暂到只有九天时间。但玛蒂尔达和简·格雷是否算是英国国王,存在争议,主流观点都不承认她们的王位。)

“杀妻狂魔”亨利八世:先后总计娶了6任妻子,这在基督教文明里,娶妻之多,绝对是国王之最。

都铎王朝的最后一任君主、“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死后无嗣,按其遗嘱,英国王位被传给了她的远房亲戚、同时也是苏格兰国王的詹姆士一世手里。

詹姆士获得英国王位时,英国历史上没有叫詹姆士的国王,所以他被称“英格兰的詹姆士一世”;但他却是第六个叫詹姆士的苏格兰国王,所以在苏格兰,他被称“詹姆士六世”。

在詹姆士一世手里,英格兰和苏格兰共主了——这是两个独立国家开始融合的第一步。

詹姆士一世继位的合法性在哪呢?

算起来,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是詹姆士一世的表姑奶,但重点不在于表姑奶,而在于,詹姆士一世的外公(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五世)的外公是亨利七世。

詹姆士一世的继位合法性,来自于母亲这一边。

詹姆士本身的家族是斯特亚特,其父亲是奥尔巴尼公爵、达恩利勋爵亨利·斯图亚特,所以,自詹姆士一世起,这一王朝被称为斯图亚特王朝。

因为在詹姆士手上英格兰和苏格兰共主了,所以,自他起,我用“联合杰克旗”取代“圣乔治十字旗”,作为图表谱系中英王的代表。

斯图亚特王朝各国王以及英格兰共和国时期的两任护国公

斯图亚特王朝总计七位国王:詹姆士一世、查理一世、查理二世、詹姆士二世、玛丽二世、威廉三世、以及安妮女王。

在王朝开创者之后的国王里,除了威廉三世,所有国王的继位合法性都来自于自己的父亲;而威廉三世,则作为玛丽二世女王的夫君,一起被英国议会推为与玛丽二世共治的国王——是正式的国王,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王夫”。因为威廉三世的国王之名来自于自己的老婆玛丽二世,他自然同他的老婆一样,是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而不能单独开创一个王朝。


斯图亚特王朝末代君主安妮女王死后无嗣,来自德国的乔治一世继位。

乔治一世的母亲索菲亚是詹姆士二世的表妹,而索菲亚的姥爷是詹姆士一世。

虽然乔治一世跟安妮女王只能算得上远房表亲,但在一票以往英王的直系血脉、且信奉新教的继承人中,乔治一世是离安妮最近的一个了。

乔治一世的老爹是汉诺威选帝侯欧内斯特·奥古斯塔斯,所以,从乔治一世起,汉诺威王朝开启。

该王朝共6任君主:乔治一世、乔治二世、乔治三世、乔治四世、威廉四世、维多利亚。


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

同都铎、斯图亚特两代王朝都是因为末代女王无嗣,导致王朝结束不同,汉诺威王朝的末代女王维多利亚是有儿子继承王位的。

但维多利亚的儿子爱德华七世按照家族论,是算到父亲那边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的,所以,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开启。

王朝开创者爱德华七世之后,是爱德华七世的儿子乔治五世,再之后是乔治五世的两个儿子爱德华八世和乔治六世,再之后就是乔治六世的女儿、今天的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了。

这些国王的继位合法性,都来自于父亲,他们无疑都是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的一员,但为什么,除了爱德华七世之外,其他人都转而叫“温莎王朝”了呢?


因为一战英德敌对,所以1917年时,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的第二任国王乔治五世将自己的王室家族名称从德国名字萨克森-科堡-哥达改为英国的“温莎”。

乔治五世、爱德华八世、乔治六世、伊丽莎白二世这四位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国王,也就此成为温莎王朝国王了。


希腊-丹麦王朝?爱丁堡王朝?

维多利亚女王跟她的儿子爱德华七世属于不同的家族,所以爱德华七世继位后,汉诺威王朝结束,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开启。那么这种情况会不会在未来的英国重演呢?比如,待伊丽莎白二世驾崩、查尔斯王子继位时,是不是要重新开启一个王朝呢?

鉴于查尔斯的父亲菲利普是希腊-丹麦王子,那等查尔斯王子继位成为“查理三世(也可能是乔治七世或者别的)”时,是不是就要叫“希腊-丹麦王朝”了呢?

原因很简单,希腊-丹麦王子菲利普在跟伊丽莎白二世结婚之前,既已放弃自己的希腊-丹麦贵族头衔,而被重新册封为“爱丁堡公爵”——菲利普自此彻底已是英王臣民。

那么,查尔斯即位后,不能称“希腊-丹麦王朝”,那能称“爱丁堡王朝”吗?

答案是:基本也不可能。

伊丽莎白二世在继承英国王位前,“爱丁堡王朝”的名字就已被时任首相的丘吉尔否决;而到1960年时,伊丽莎白二世直接发布枢密令:她和爱丁堡公爵的男系后人,如果不能享有王子或公主的头衔的话,那就以“蒙巴顿-温莎”作为姓氏。

(比如,哈里王子的儿子阿尔奇,因为既不是英王的孙子/孙女,也不是威尔士亲王的长子的子女,所以,他不能享有“王子”头衔。跟其他王子、公主没有姓氏不同,他得以“蒙巴顿-温莎”作为姓氏。)

鉴于爱丁堡公爵两次被剥夺“命名权”,所以,基本上,等查尔斯继位时,照样还得是“温莎王朝”。


以上内容,都是我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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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自从人类告别了洪荒时代,就迈进了阶级社会的门槛,有了国家机器,也有了强权。回望历史,有太多的国家如同划破苍穹的一颗颗流星,慢慢被人淡忘。但也有一些规模和影响力空前的超级帝国,给人们带来极为深刻的印象: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它们的名字如雷贯耳!

这些帝国虽然显赫一时,但由于历史的局限,都不能称为全球性帝国,即使是称霸亚欧大陆的蒙古帝国也不例外。只有到了近代,随着技术的发展才成为可能。

世界上第一个全球性霸主是英国。自从1588年摧毁西班牙无敌舰队开始,英国凭借无往不利的海军相继打败了荷兰和法国,并在1815年彻底击败了拿破仑,从而荣登世界霸主宝座,并稳稳地坐到了二战结束。

在英国称雄的时代,英国执行炮舰政策,想打谁就打谁。但随着一些后发国家实力的增强,它们也试图挑战英国的地位。比如德国,总梦想着占有阳光下的地盘,选择了明火执仗地和英国单挑,结果被英国联合其他国家连续两次给摁了下去。

这说明了英国作为霸权国家,总是要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既得地位。而像德国这种崛起的方式,一定避免不了“修昔底德陷阱”。

但美国很例外,两次大战成全了它,最后从英国手里顺利接过了权力的交接棒。从表面上看,美国的成功是水到渠成的。但在成功的背后,有谁会知道,它在背后默默地做了多少功课?美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要想超越英国并取而代之,其实也是非常困难的,它是如果做到的呢?

在讲究丛林法则的世界里,一个国家要想脱颖而出,没有超强的硬实力是绝对不行的,美国恰恰具备这样的实力。

从世界地图上看,美国领土面积有937万平方公里(美国人自己说是982万平方公里),本土位于温带,另两个州分别位于寒带和热带。美国本土四面环水,东西两大洋,南边墨西哥湾,北面五大湖。美国人口适中,平原广布,资源丰富,具备成为超级大国的地理基础。

但美国又是一个年轻的国家,在仅仅200多年的历史中,完成了从蚂蚁到大象的蜕变。在大航海时代,新兴的英国积极拓殖北美,到1733年,英国已经在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块殖民地,这就是美国的前身。

这些北美殖民地,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基本上同母国保持了同步。经济上可以和英国竞争,政治上,殖民地把母国的代议制机构照搬了过来,议会在殖民地起着重要作用。

由于当时英国本土长期处于动荡状态:内战、护国主独裁、王室复辟、光荣革命,英国无暇对殖民地给予过多关注,基本上对殖民地采取了“善意忽视”的政策。因此,放任自流的北美殖民地一直依赖于自我管理,逐步形成了自治的习惯。

在1756年至1763年爆发的七年战争中,英国和殖民地联手,把不可一世的的法国给揍趴下了。

但共同的敌人一消失,英国和殖民地的矛盾就暴露了出来。英国在“七年战争”中虽然收获颇丰,但债台高筑。为了弥补亏空,英国灵机一动,就想向殖民地收税。殖民地人民一听,就不干了,老子自由自在惯了,想在我身上刮油,门儿都没有!

没办法,双方只得摊牌,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战争整整打了8年,美国人民在“不自由、毋宁死”的信念下,进行了艰苦卓绝地顽强战斗,并得到了欧洲盟友、尤其是法国的鼎力相助。

英国一看美国简直就是个打不死的小强,最后也不愿意耗下去了,就同意美国独立,顺便还把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大片土地“赠与”了美国。从此美国开始自谋生路,一个崭新的国家诞生了。

02第二个坎——美英战争

美国一诞生,就拥有比其他国家更高的起点,但并不意味着它的成长之路就是一帆风顺的。当时的美国不仅要面临凶险的国际环境,还有非常松散的联盟。一盘散沙的美国就像是一座用木板胡乱搭建的房子,轻轻一推就能倒下。

1786年,在退伍老兵丹尼尔·谢司的领导下,马萨诸塞州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但当时的美国13个州实际上各自为政,临时政府既没有权,也没有钱,对起义无能为力,连一兵一卒也派不出去。最后,还是当地富豪筹款4万英镑作为经费,才镇压了起义军。

1787年9月17日,经过几个月的吵吵嚷嚷,美国第一部成文宪法最终形成了,确立了适应美国国情的总统制。国家主权由州政府转移到联邦政府,界定了个人、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在政治经济运行中的分工。自此,美国不再是松松散散的邦联,而是一个真正的共和国,这为美国的崛起建立了顺畅的制度基础。

美国独立后,长期和英国不和,英国力图恢复对美国的控制,严禁美国与欧洲其他国家通商,沉重打击了美国的海外贸易。英国多次侵入美国领海,搜查、扣留美国船只,强征美国海员,美英矛盾由此加剧。

1812年,第二次英美战争爆发,最终美国逼和了英国,双方打成平手,英国完全确认美国独立,从而扫除了美国崛起的最大外部障碍。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美国的制宪会议,让美国挺过了第二个坎。

03第三个坎——门罗主义

1815年,拿破仑最终失败,以俄国为首的神圣同盟建立。当时的拉丁美洲由于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殖民体系瓦解,正在掀起风起云涌的独立浪潮,神圣同盟意欲干涉美洲革命。在这种背景下,美国于1823年抛出了著名的《门罗主义》,呼吁“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反对欧洲列强重新殖民和干涉美洲。

从表面上看,《门罗主义》运用美洲体系的漂亮外衣阻止了欧洲列强的扩张,但美国的用意是想要“让美洲变成美国人的美洲”。

下面的情况大家都知道了,人畜无害的美国,在“昭昭天命”的华丽辞藻的掩饰下,疯狂的扩张开始了。

1800年,美国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从拿破仑手里获得路易斯安那。这块土地有260万平方千米,每平方千米不到5美元。

1819年,美国以500万美元的价格,从西班牙手里购得佛罗里达。

1848年2月2日,美国与墨西哥签订条约,迫使墨西哥割让加利福尼亚和新墨西哥的广大土地。墨西哥丢失了大半领土,而美国获得了24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一下子扩张到了太平洋。

1846年6月,美英签订条约分割俄勒冈地区,获得74万多平方公里土地。

克里米亚战争后,俄国将阿拉斯加连同阿留申群岛以720万美元的价格贱卖给美国,面积达170多万平方千米。

1898年,美国吞并夏威夷群岛。

自此,美国从版图上完成了从蚂蚁到大象的蜕变。

04第四个坎——南北战争

美国在西进运动中,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移民,尤其是技术移民。1800年至1850年,美国人口从530万增加到2300万。当时从英国发轫的工业革命正在向美国传播,美国北部和东北部的资本主义工业得以快速发展,从而加剧了同南方奴隶制种植园经济之间的矛盾。

1861年3月 4日,林肯正式宣誓就任总统。4月12日,南北战争正式打响。

在战争期间,作为美国的邻居和最大的威胁,英国一直在旁边虎视眈眈、伺机而动。英国的纺织业很发达,80%的棉花依赖于美国南方,从而在心理上更同情南方。内战前,英国垄断着世界工业霸权,又拥有庞大的殖民地和海上优势。在英国眼里,美国是一个越来越强大的对手,因此迫切希望美国分裂,这样就可以为英国在美洲大陆的扩张造成有利条件。

而南方奴隶主也希望找洋大人撑腰。在这种态势下,英国很容易被南方拉下水。英国首先宣布“中立”,即认为南部同盟不是叛乱者,而是“交战一方”, 这是英国迈出的承认南部同盟的头一步。

英国暗地里还以武器、金钱援助南部同盟,增强叛乱者的军事力量。英国政府此举实际上是在为南方集团“打气”,使其相信南部同盟如果“独立”,很快就会得到英国的正式承认。

英国此举很快就形成了链式反应,荷兰、法国、西班牙等国相继宣布中立,国际形势对美国极为不利。

1861年11月8日,美国截获英国邮轮“特仑特号”,抓捕南方代表。英国上下群情激奋,准备以此为借口,对美国发动战争。在危急关头,林肯政府采取了灵活机动的外交策略,使“特仑特号”事件得以和平解决。英国因而失去了对美国宣战的借口,联邦政府终于渡过了内战以来的第一次重大外交危机。

1862年8月29日至9月1日,北方联邦军在第二次布尔河战役中遭到了重大惨败,英国决定借机再一次干预美国内政。

英国宣称,美国北方“已遭到彻底惨败”,因而建议由英、法两国共同出面调停,使美国南北双方在“分裂的基础上”作出安排,彻底结束内战。但就在这时,战场上的形势发生了变化,由于安提塔姆河之战双方胜负各半,打乱了英国政府的干涉步调,使美国又一次度过了危机。

后来由于英国船厂帮助南部同盟造船舰,使北方海军遭受巨大损失,美英关系再度紧张,“莱尔德撞击舰事件”引爆了两国间的第三次外交危机。这时由于北方军队在战场上取得节节胜利,英国觉得南方独立已无胜算,再加上欧陆麻烦不断,便主动示弱,缓和了危机。

南北战争延续了4年,最终以北方的彻底胜利告终。南北战争粉碎了奴隶主的反动势力,巩固了美国的统一,为美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扫除了障碍。从此,再没有谁能够阻挡美国崛起的步伐。美国的强大也让英国越来越把它当做是平等的伙伴,英国随后调整了对美关系,由敌视转向合作。

南北战争结束时,美国已经成长为巨人,工业总值位居世界第4位。1860年至1900年,美国人口从3100万增至9200万,他们带来了欧洲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验,使美国迅速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并成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领跑者。到了1890年,美国工业总值占世界的31%,超过了英国,位居第一位。

美国经济上赶超了欧洲列强,但在政治和军事上,它只是个二流角色。此时的美国工业品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其中许多甚至超过了4倍以上,这就注定了美国要争夺世界霸权。

1898年4月25日,美国向西班牙开战,美西战争爆发。美国夺取了菲律宾、关岛、古巴、波多黎各等地区,它的海外殖民体系基本形成。

美西战争只是美国初出茅庐的牛刀小试,离世界霸权还差得远。美国很聪明,它知道如果用武力争夺霸权,势必会被英国拍下去。因此,它选择了韬光养晦,待时机成熟了再下山摘果子。

到了1913年的一战前夕,美国的工业总量已经占世界的32%,而此时的英国下降到13.6%,美国是英国的2倍多。在战争中,美国和交战双方做生意,大发战争财,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实力。

等到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美国觉得争夺世界霸权的时机已经到了,就对德国宣战。

当然,要当老大就不能硬来,必须要冠冕堂皇地包装一下,不然谁还信你的那一套?

在巴黎和会上,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了著名的“十四点建议”,希望以“贸易自由”和“民族自决”这两杆大旗顺利获得世界霸权。

客观地说,威尔逊提出的理论确实比英国的殖民主义更先进,但光先进有什么用?英国人还是牢牢控制着世界的海洋、贸易和金融霸权,英国可不想运用“民族自决”肢解自己的殖民地。

“姜还是老的辣”,英国伙同法国一起埋葬了威尔逊的理想主义。到了三十年代,英国甚至还用“帝国特惠制”狠狠地报复了一下美国,几乎整个世界市场骤然向美国关闭,美国经济顿时陷入失速的危机。英国顺利扳回了一局。

美国吃了亏,觉得抢班夺权的时机还没有到,于是重新退回大洋彼岸,休养生息,以待天时。

到了二战时期,美国的机会又来了。英国很早就被德国拖进泥潭,由于德国的狂轰乱炸,英国的工厂产能不够,德国的潜艇四处出击,让各殖民地给英国输血变得日益艰难。在十分被动的情况下,丘吉尔想到了救命稻草——美国。

为了能救急,丘吉尔什么也不顾了。1940年8月,英美两国签署了“岛屿换军舰”协议,美国用50艘破军舰换取英国8个海空军基地的租借权。就这样,英国不得不通过出卖西半球的霸权的方式,以获得美国的支援。

骚操作还在后面。1941年8月,英国首相丘吉尔和美国总统罗斯福举行会谈,双方签订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大西洋宪章》。其中的第4条特别加入了“消除歧视性进口限制和获取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的内容,直接剑指英国的“帝国特惠制”。

另外,《大西洋宪章》还明确了著名的“民族自决”原则,这个原则如果实施,将会把大英帝国化为无形。尽管丘吉尔一直拒绝承认该项原则适用于英帝国,但虚弱的英国对此无能为力。

《大西洋宪章》的签订,表明国际事务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已经由英国正式转移到了美国手中。

这还没有到底。1944年7月,西方主要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举行会议。经过激烈的讨论,会议最终确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国凭借拥有全球四分之三的黄金储备和强大军事实力,一举终结了英镑的统治地位。从此以后,美元成为世界主要货币,美国牢牢地把控住了世界贸易和金融霸权。

到了1945年,美国GDP总量占全球将近60%,黄金储备占75%,钢铁产量占84%,石油产量占70%。当时,整个欧洲加起来也没有美国多,美国是名副其实的经济霸主。当时美国有1200万士兵,还拥有原子弹,可以说,美国已经开挂了。

这时的英国,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比美国差的远。战后随着非殖民化的兴起,大英帝国逐步解体,美国顺理成章取得世界霸权。

美国取代英国,是和平的权力交接。很多人都说,因为他们都属于盎格鲁撒克逊文明,就像是同一家公司的董事长调换位置,没什么稀奇的。实际上与其说是公司一把手换人,还不如说是黑帮老大易手,一般情况下,原先的老大不会主动放弃权力。

除非竞争者拥有更出色的能力和见识、更多的资源、更高的理论让人信服、别人心甘情愿做马仔,并且原来的老大年事已高或者身体垮了,否则要想取而代之,真的很难!

我们还看到了美国为了王座,从1890年一直等到1945年,整整等了50年之久,并且当经济总量大约相当于英国3倍以上的时候,才成功抢班夺权。由此可见,美国的成功有多难!

如果没有两次大战,美国要想成功越位,机会也很渺茫,这说明天时确实很重要。如果老天不眷顾,美国要想成功,肯定很难!

所以,现在的后发国家要想取美国而代之,要做的功课还有很多。连经济总量还没有超过美国,就不要天天嚷着已经登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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