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重大疾病)如何赔偿?

本合同所有八十种重大疾病分为两组,具体分组情况详见本合同《重大疾病分组表》,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第一组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第一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组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第一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组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第二次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第一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组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②第二组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第二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本公司相邻两次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次重大疾病确诊日需自前次重大疾病确诊日已届满三年。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第一组重大疾病保险金限给付两次,第二组重大疾病保险金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本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特定疾病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定疾病,本公司仅按一种特定疾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特定疾病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定疾病,本公司仅按一种特定疾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①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②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②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自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于本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本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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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1:保障范围业内最广:40种重疾+10种轻症+身故。

2:轻症纳入保障范围,像原位癌、心脏瓣膜介入手术等。

3:赔了还赔:给付轻症后,重疾还赔,且不减少身故和高残的保额。4:保费便宜:首次采用中国人寿重疾发生率表,而不是大众生命表,国内唯一。

5:关爱少儿,最高可买50万元免体检。

6:单独核保,不与其它险种累计风险保额,保得轻松。

李先生,为其0岁的儿子购买《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年交保费3200元,保额20万元,共交20年;另附加少儿医疗保险《英才卡B》,年交保费120元/年,保额69000元。合计保费:3320元,(注:保额可以是10万,交费的年限也可以是10年。)其获得的保险利益有:

1:4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重疾),保额20万元

特点:业内大病种类最全最多,前25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他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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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没入行前就听说过康宁终身这个产品了,终于轮到关照你:中国人寿新品康宁终身2019!


01 简单的单次赔付重疾险

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9)就是个简单的单次赔付的重疾险。

这个产品已经包括了100种重疾,还有50种轻症,已经算重疾+轻症病种数较多的。

并且还多了7种特定重疾额外50%保额的赔付。

小编的客户们都知道的朴素道理:不能只看病种数量,还得看是否包括常见高发病种。

比如包括200种疾病,但是总体发生概率只有40%,和只包括3种疾病,但是发生概率却又70%的两个产品,你选哪种?

肯定选只有3种的,因为疾病发生的概率就是保险公司理赔的概率。

不禁又想到了某些鸡贼的公司,死活不肯高发轻症都加进去,没办法,股东利益第一。


02 重疾和轻症里的小bug

小编认为,这款重疾险的重疾和轻症都还是覆盖了高发的病种的。

有些公众号说康宁终身2019病种缺失严重,如图:

文中提到:这款产品没有包含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失去一肢及一眼、小肠移植、严重哮喘、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严重川崎病、重症手足口病、严重瑞氏综合征、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颅脑手术、独立能力丧失、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等常见重疾;

在小编看来,一个单次赔付的100种疾病的重疾险,高发的25种重疾都包括了,例如虽然没有【慢性呼吸功能衰竭】这个病种,但是有【肺功能衰竭】这个病种。

虽然没有【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这个手术,但是包括了为什么要做这个手术的其它病比如【恶性肿瘤】的淋巴瘤或者骨髓瘤等等,才需要这个手术,确诊了恶性肿瘤自然赔了恶性肿瘤了,所以这个手术也就是可有可无的了。

大公司的产品就是这么中规中矩,别家激进点的小公司都有了中症,能赔付到50%保额的。

国寿产品相对保守,不仅没有中症,就连轻症的赔付额度,只有20%,已经算国内最底线。

当然不管国寿是这样,包括平安、友邦等轻症都是赔付20%的。

康宁终身2019也没有包含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早期、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腹腔镜手术、听力严重受损、微创颅脑手术、轻度面部烧伤、单眼失明 等常见轻症疾病。

小编也不想鸡蛋里挑骨头了,除了轻症赔付保额有点低,轻症病种至少包括了【轻微脑中风】、【不典型心机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术】等高发病种,覆盖范围都是过得去的。

没有任何一款重疾险,囊括市面上已知的所有病种。

另外提到了缺失了几种少儿高发重疾:严重川崎病、重症手足口病、严重瑞氏综合征、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严重哮喘、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比如有个朋友特别纠结一个产品没有【严重哮喘】这个病,说我外婆就是这个病。这个朋友的外婆是得的【哮喘】这个病,但是远没有达到【严重哮喘】的地步,保险公司理赔的高发重疾险里面,【严重哮喘】的理赔是极其低的。

就好像很多小朋友可能都得过【手足口】这个病,但是绝对达不到【重症手足口】的严重程度的。

如果特别纠结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几家公司的重疾险进行病种互补即可。


有公众号还说康宁终身2019部分病种比如糖尿病定义严苛。

嗯,是严苛一点,但是友邦也这么定义的啊,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定义的。

各种重疾产品几乎都是选择性宽松,你总会找到亮点也会找到缺点。

这是国寿康宁终身2019糖尿病的定义,是要求“断趾、眼瞎、心残”满足之一,才可以得到赔付。

而某些公司定义比较宽松:

没有要求必须得有并发症。

某公众号还提到的康宁终身2019的一个缺点是:

以脑外科手术为例,康宁终身2019由于缺失颅脑手术和微创颅脑手术,和脑外科手术相关的病种,只有脑动脉瘤破裂出血开颅夹闭手术、严重头部外伤(须开颅进行颅内血肿清除术)。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做微创颅脑手术(没有开颅),很可能无法获得康宁终身2019的赔付。

当然大部分公司的产品都是包括颅脑手术,部分公司产品也是不包括微创颅脑手术的。

但是又说明什么呢?单独拎出来几个病种,不说明什么问题,不说明这就是坑~~

咦,小编这次居然没有批判~~难道更爱国寿~~

因为康宁终身2019人家也有宽松定义的,比如这个轻症【昏迷】;只要48小时就行了,而有些公司则需要72小时。国寿这款比如因为疾病或意外导致脑部问题,昏迷了48小时,也是属于轻症的了,所以有些病种可以重叠的;虽然缺失部分,但其它相关部分还是有相对宽松的一面。

需要批判一下的是:被保人豁免居然需要额外交费。

当然平安、友邦也是这个尿性,都得额外加费。看起来大而全?

麻烦国寿的代理人告诉小编是不是国寿也是这个风格。

而目前市面上大部分重疾险产品都已经自带了被保人豁免了。

这样加了豁免后,35岁男合计50万保额20年交费共计19898.3元。


国寿康宁终身2019还有男性、女性、少儿各有7种特定疾病,可以多赔付50%保额。很多公司重疾产品都附加了特定疾病,锦上添花。

当然这肯定不是免费送的,价格肯定是加进去的了。

这款产品是重疾单次赔付+轻症单次赔付。

35岁男性,投保50万保额,交20年保终身保费19898.3,那么市场上同类型产品的价格如何呢?

天安人寿的这款,并不是重疾单次赔付,而是分组多次赔付的,并且还包括中症,便宜将近5K。

其它的都是重疾单次赔付,其中差别最大的复星联合健康的康乐一生B便宜了7.7k。

这样直接比较,其实不太公平,因为康宁终身2019还有7种特定疾病,确诊额外给付50%保额,也就是25万。

刚才说特定疾病不会是免费送的,果然价格是加上了不少。

我们把这7种特定疾病保障剥离出来,单独算下成本。

其实完全可以找一款纯重疾进行搭配达到更好的效果。

比如百年人寿的康惠保(老版)的纯重疾,35岁男性投保25万保额,交20年保终身,每年交费3450元,并且是保障100种重疾,远比康宁终身2019附加的7种特定疾病要多得多。

小编也认为,这7种特定疾病的 “水分” 太大,还不如不加,直接把保费降下来就挺好了。

没有完美的产品,可以有完美的组合~~

亲们,别比啦,永远没有最好的产品~~

愿世界和平,没有病痛!

消费者都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

最后,让我们一起从需求出发,达你所愿,成你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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