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补入和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一些相关条例的出台,从法律上对招投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依法招投标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无标底招标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招投标发展到一定水平,为推进和完善招投标制度、改进行政监督机制、引导投标向市场经济过渡,进而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所采取的比较科学、合理的招投标方式。它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在国家定额指导下,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标投标方式。
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行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即招标人承担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价的风险。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质上是市场确定价格的一个规则,因此,标底审查这一环节已无实际意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文第三十四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
标底是业主对招标项目投资的预测,是评标人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在实际投标中发现,业主编制标底时较难考虑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对工程成本的预测主要依靠定额、取费文件,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由于标底在评标过程中作为“判官”的特殊地位,不合理的标底会使合理的投标报价在评标中显得不合理,降低其中标的机会,给评标结果带来不利影响。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围绕标底甚至产生钱权交易,滋生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无标底评标方法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使评标结果更趋于公平、公正、合理。无标底评标是指业主不编制标底,开标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评标原则,依据投标报价的综合水平确定工程合理造价,并以此作为评判各投标报价的依据。
二、无标底招标的风险及防范采集者退散
无标底招标由于业主事先未编制标底,因此存在一定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这些风险,需要我们在充分认识这些它们的基础上加以防范,采取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1、学习美国、香港经验,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标单位,严格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严禁内部圈定,避免出现围标现象,回避恶意抬标给业主带来的风险。
美国的工程只有公开招标一种方式。美国法律规定提供工程担保保函是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必要条件之一,工程担保保函金额就成为衡量投标人资格的主要标准,提高或降低保函金额也就改变了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施工招标全部不设标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报价依据是企业内部定额和当时的市场价格信息。中标之后,招标方必须对中标最低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工作通常在招标之后第二天开始,由2-3名预算员同时分别进行复核,检查有无漏项或计算错误,确保最低价已包括所有工程内容。发现错误时,报价不得修改。中标者要么明知亏损也坚持完成,要么放弃正式签约,用投标保函赔偿招标方损失,最多可达投标报价的5%。此时,次低报价者成为新的中标者,继续对其标书进行复核。如次低报价者仍不能签约,重新招标。
香港的工程一般采用公开招标。香港政府对合格的承包商分为A组、B组、C组,各级别可承建的工程量不同,不同级别的企业可参加不同规模工程的投标,特大工程还需要单独进行资格预审。一般采用案例法进行自由报价,当市场价格超过一定限度后,如材料价格超过5%,人工价格10%,损失方可申请对差价进行补偿。最后定标权在投标委员会,一般实行最低价中标原则,如不选择最低价中标,必须向投标人和有关机构详细说明理由。
工程评标定标以最低标价为基本选择。这种方法首先体现了其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只有管理水平高、成本低的企业有机会中标,鼓励了企业加强管理,用最有效的手段在低价中标中实现更大的利润,而发包方则可花最少的钱做更多的事,达到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实现承发包方双益双赢的效果;其次简化了很多程序,节省了大量人工时间,大大节约了市场运作成本;同时杜绝了腐败。人为因素减少,评定标中的人情、关系、权力都无法发挥作用,腐败没有滋生的土壤。美国实行中标价的复核程序,以此减少差错,既对业主有利,也对施工企业有利,可以及早发现问题,减少损失。
资格预审以企业奖金为主要考核标准,对于业主来说,无论是企业自有资金也好,还是银行或担保公司的保函也好,都可以证明企业现实的财务实力,干好干坏,费用上解决,省去很多担心和麻烦。对于建筑市场的发展来说,这样做支持了有实力企业的发展;防止了企业盲目扩张而引起的过度竞争。因为有了奖金限制,企业就只能量力而行,到处抢标的情况必然减少,过度竞争可以得到控制。
2、目前我国招投标中提倡合理低价中标,在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当基准价未能准确反映业主对造价的预期时,业主需要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因此招标文件中应保留业主认为投标报价全部异常时宣布此次招标流标、重新进行招标的权利。业主应在开标前编制预算或概算作为参考价,以合理的幅度作为报价上限,依此判断投标价格是否异常。差别标准应在开标会上同时公布,投标文件需包含施工图预算,供业主分析报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我国现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为避免有的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抢占市场,以越低价中标,然后利用索赔达到调价结算的目的,或偷工减料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而带来的风险。业主应组织工聘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造价咨询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保证尽可能准确、完整的反映工程的实物量,减少漏洞,严谨合同条款,除设计变更外和业主要求变更外,以及投标答疑同意变更的以外,清单中工程量、分项工程和投标报价不作任何调整,以减少签证,避免签证过多造成调价结算。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竞争价格,即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优胜劣汰。有利于公平竞争,完善了市场形成价格的竞争机制,通过公平竞争形成工程造价,同时工程量清单计价从技术上便于规范招投标人的计价行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有利于业主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在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时,确定变更项目和索赔项目的单价和价格,方便工程结算;在统一实物工程量的基础上,报价可以促进投标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推进企业体制改革,促进企业贴近市场、促进造价专业人员提高素质,使其必须具备懂技术、懂法律、懂经济、善管理等全面发展的复合人才,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工程量清单招标突出了承包商在项目投标中以企业个别成本为基础计算的工程造价竞争,而不是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计算的工程造价竞争,从而加大了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竞争力度;工程量清单可以使施工合同文件因具备明确的数量条款而完备,能更合理的进行工程造价及合同管理,有效的防止和避免合同当事人陷入合同规定以外的无畏纠纷。
4、由于经济标与技术标的权重分配不合理,出现低价中标产生的劣质风险和优质中标产生的不合理高价风险我们应保证评标方法的严谨、可靠,提高评标过程的操作性。确定评标办法前应预测开标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预测经济标和技术标的适宜权重,量化经济标与技术标分值的对等关系,建立技术标每项评审内容相应造价的数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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